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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能诉苦反遭足协当头闷棍:从来没规定只签一年——中图社 |
2009-0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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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冯潇霆、周海滨掀起的自由转会事件愈演愈烈,鲁能可谓结结实实地吃了一个“哑巴亏”,尽管鲁能副总韩公政一直在周海滨的老家大连做最后努力,并期待中国足协能出面平息,但中国足协方面始终没有明确表态,而近日从足协方面传来的消息表明,对于周海滨转会埃因霍温一事,足协不会硬替俱乐部出头,更不会对周海滨的转会“亮红灯”。与各家俱乐部纷纷抓紧与球员续签合同以亡羊补牢相似,足协也酝酿今年对转会制度进行改革,自由转会已经是大势所趋,毕竟从某种程度上,足协以往“合同期满30个月才能恢复自由身”的土规矩,也是造成鲁能和周海滨纠纷的根源所在。
其实在2008年初的中超俱乐部老总会议上,足协相关部门就已经提醒各俱乐部注意转会规定的新动向,据说当时工作人员举出的两个例子,其中一个就是2007年高雷雷转会芬超,要知道高雷雷才是中国球员真正自由转会的第一人,只不过他的名气和当时在国安队中的地位都不及周海滨,才没有引起如今的反响。但是这并没有引起各家俱乐部的重视,所以当鲁能俱乐部向中国足协求助时,得到的是这样的答复:“足协从来没有规定过俱乐部只能与球员签订一年的合同,这是俱乐部自己的选择。”
可以肯定的是,按照目前的发展趋势,周海滨和冯潇霆的转会不会受到来自中国足协的阻碍,因为他们的转会完全符合国际足联最新的转会规定,鲁能和大连几乎没有挽回的余地。至于那个“合同期满后30个月才能恢复自由身”的规定,则纯属中国足协的土规矩,中国足协注册办主任朱和元就表示:“不是我们不想帮助这些俱乐部,而是我们根本无法帮,因为作为国际足联的会员协会,我们不可能反过去修改国际足联已经确定好的章程,这一点上我们是无能无力的。”
这件事情也给中国足协提了一个醒,朱和元表示:“现阶段国际转会我们就该按照国际足联的相关规定走,国内则要逐渐完成与国际规则的接轨。现在我们已经向俱乐部进行了通报,在国际转会过程中,一定要按照新规程进行,而国内我们也要在最短时间内完成接轨。”
周海滨事件也给了中国足协改革转会制度、推动自由转会的契机,其实足协内部一直有改革转会制度的想法,谢亚龙在北京奥运会之后就曾打算推动国内球员的自由转会,他的打算是在足代会上提出取消“30个月才能恢复自由身”的规定,让球员在转会时获得更大的自由度,以实现国内球员的真正自由流动,但一方面来自俱乐部的阻力巨大,加之足代会一推再推,中超转会制度的改革也被迫停止。朱和元表示:“其实我们关于转会制度改革的想法一直就有,现在有了周海滨的事情,这件事就会加快速度了。如果一切顺利,我们不排除在今年联赛中旬二次转会时推出新规的可能。”
朱和元承认过去几年,中国足协的转会制度对俱乐部有一定保护,“事实上,过去我们的转会制度是向俱乐部倾斜的。对于中国足协来说,球员和俱乐部手心手背都是肉,我们不可能忽视哪一方的利益。国内转会制度和国际足联规定接轨,应该是早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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