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个人其实很喜欢霍华德的憨厚可爱,不过在“当今联盟第一中锋”的选择上,我还是倾向伟大的火箭11号。原因如下:
“魔兽”的数据固然常常漂亮,昨天又是20、20的大两双,但魔术说到底还是一支外线球队,关键时刻队友从来不会把球交到他的手上。即使昨天赢下绿军,霍华德最后时刻靠的也是一记盖帽,而不是得分。实际上昨天整个第四节,魔术中锋一分未得。在这支外线军团中,“超人”不过是个重要的角色球员———当今联盟第一中锋是一名角色球员?这简直是对NBA的侮辱!
综观NBA,真正以中锋为核心,围绕中锋制定战术的球队,惟火箭耳———当然这要排除邓肯与加索尔,这两个人最不喜欢被当成中锋;也要排除艾尔·杰弗逊或者斯宾塞·哈维,这两人虽然在各自球队渐成气候,但无论球队还是个人,比起火箭与姚明也都差着几个档次。
所以姚明当选NBA第一中锋就无可争议了,再加上NBA是这个星球上最好的篮球联赛、这个星球也是宇宙中我们目前惟一所知有篮球这项运动的地方,以此推论,“宇宙第一中锋”这个由伟大中国球迷创造并赠送给姚明的头衔实际上无比正确、无懈可击!———哦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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