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在济南全民健身中心,20多名4-6岁的孩子展示活泼可爱的少儿舞蹈。 记者王锋 摄《山东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提出,未来五年山东省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要达到总人口的35%以上;城乡居民《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率达到90%以上;体育健身设施覆盖城乡,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8平方米以上。
2011-2015年《山东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出台,未来五年———
我省总人口35%以上将常锻炼
时报讯 在我国第三个“全民健身日”到来之际,省政府日前正式印发《山东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这是我省继2004年颁布实施《山东省全民体育健身条例》之后,出台的又一关于全民健身工作的指导性文件,也是“十二五”时期我省开展全民健身工作的重要依据。该实施计划制订了详细的实施目标,将全民健身事业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将组织实施情况列入多项评选的重点工作督导内容,大大强化了全民健身计划的实施力度。
预期目标令人振奋
《实施计划》提出,未来五年山东省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要达到总人口的35%以上;城乡居民《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率达到90%以上;体育健身设施覆盖城乡,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8平方米以上;全民健身活动广泛开展,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群众体育品牌赛事和活动;全民健身组织网络更加健全;全省社会体育指导员总量占常住人口的1.7‰;全民健身科技服务能力大幅提升;全民健身服务业健康发展。
全民健身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活幸福,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山东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以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大力倡导“人人热爱体育、全民健身强体”理念,旨在重点推进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保障群众参与体育健身活动的合法权益,提高全民身体素质、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
七项重点工作惠及百姓
《实施计划》中包括七项重点工作措施:全面推进城乡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将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纳入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打造完善“山东半岛黄金海岸健身长廊”,推动学校、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实现体育资源共享;积极构建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加强市、县(市、区)级健身组织,乡镇综合文化体育站、街道文化体育活动中心建设,推进城乡基层健身站点网格化;广泛开展各级各类全民健身活动,从2011年起省市县三级层层举办全民健身运动会,精心组织每年8月8日全国全民健身日、5月全省全民健身月,结合节假日和重要体育文化活动等策划组织大型健身活动,努力构建“市市有品牌,县县有特色”的全民健身活动格局;努力提升全民健身科技服务水平,加强省、市、县三级国民体质监测网络建设,加强科学健身知识宣传,开展“我的体质我知道”体质检测活动,为群众提供个性化的健身指导服务;切实加强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工作,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使用管理,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形成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长效化机制;着力推动城乡体育、人群体育协调发展,大力发展社区体育、农村体育、青少年体育、少数民族体育、老年人体育、残疾人体育、职工体育,广泛深入开展“亿万青少年阳光体育运动”,保证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把学生体质状况和参加锻炼情况纳入各类招生考试之中;加快发展全民健身服务业,充分调动全社会兴办全民健身事业的积极性,扶持建设一批社会体育俱乐部、社区健身俱乐部。
经费有保证,评奖要参照
《实施计划》还明确规定,各级政府是发展全民健身事业的责任主体,要把全民健身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年度政府工作报告,将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对公益性全民健身事业单位和服务机构给予必要经费保障。此外,县级以上体育主管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不定期进行检查指导,并在2014年对《实施计划》实施成效进行全面评估,将评估报告报本级人民政府。
《山东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组织实施情况列入全省开展的“和谐城乡建设行动”、“健康山东行动”、“乡村文明行动”和“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评选等重点工作督导内容。制定山东省群众体育发展评估标准。县级以上体育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不定期进行检查指导,并在2014年对《山东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实施成效进行全面评估,将评估报告报本级人民政府。各级政府要把全民健身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对为全民健身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