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岁的牟伦英,这个怀胎十月的高龄产妇,前天本来将迎来人生的第二个闺女。但是,当天下午5点半,在被送入南安光前医院产房后,她和刚刚生下的女儿先后身亡。此前,她的孕检一直正常,只是孕检小册特别地盖着“高危”印章。
丈夫熊旭东认为,医院对其妻女的死都有重大责任。第一,妻子作为高危产妇,医院救护失当,尤其产后抢救不及时;其次,羊水破裂后35小时才打催产针,可能导致胎儿宫内窒息。
医院的表现更令他吃惊:妻子被推入产房长达20分钟,主治医生直到收了600元红包后才进产房;而昨日,妻子的孕妇手册竟有多处遭修改。
两条死讯 熊旭东把妻子带在身边,可以随时照顾,他祈祷妻子可以顺产;但送妻子到产房后,主治医生直到收了600元钱才进产房,让他有一丝不祥的预感。
产前44小时:人胎平安
熊旭东41岁,妻子牟伦英39岁,离开重庆老家,在闽南打拼有七八年了。
今年6月,两人来到南安梅山工地做工,蜗居工地。由于牟伦英怀有7个月身孕,熊旭东想让妻子“偶尔运动一下”,便留在身边煮饭。
8月5日晚11点半,熊旭东发现妻子不大对劲。因为妻子怀的是第二胎,熊旭东凭经验,断定妻子羊水破了。6日凌晨1点半,熊旭东骑电动车将妻子送进南安光前医院,之前他们一直在这做孕检。
次日上午9点半,牟伦英做了一次B超,显示:羊水深度4.2,脐带绕颈一周。熊旭东说,他询问结果是否正常,医生没说太多。一小时后,医生给牟伦英打了催产针。
7日下午4点,牟伦英下体出血,伴有血块。担心不已的熊旭东连忙找到医生,“医生说,一切正常”。熊旭东放心不下,再三要求医生再做详细检查,“他还是说,宫口未开,一切正常”。
此时的熊旭东,心中还在揣测,这第二胎将抱个小子还是闺女。而夫妻俩的第一个孩子、在老家16岁的大女儿,则希望产下个妹妹。
产前2小时:医生不进产房
再次检查后不久,牟伦英腹部开始阵痛。
7日下午5点,医生告诉熊旭东“宫口已开四五厘米”。5点半,熊旭东握着妻子的手,将她护送进产房,并亲眼看着老乡将她扶上产床。此时,妻子捂着肚子,疼痛厉害。
熊旭东无法进入产房,紧张得来回踱步。但他意外发现,另一个女医生也在走廊踱步,而这本应该是进到产房为妻子分娩的主治医生。
熊旭东回忆,“她跟着走来走去,还不时转过头看我一下”。这时,熊旭东才想起,他当天曾看到邻床产妇家属塞红包给医生。熊旭东意识到“踱步的含义”。
最终,熊旭东托老乡给医生捎去一个红包,装600元现金。之后,医生便穿起手术服,步入产房。此时,距牟伦英送进产房已过去近20分钟。
对于当时收钱的情形,这两名老乡事后回忆,“她一开始推了一下,又从红包里抽出200元,说剩下的还我们,我们也推了一下,她就全收了”。
前日下午6点20:胎儿出生无呼吸
不知为何,熊旭东总预感不祥。
产房门开开合合,护士进进出出,一名男医生还快步走进产房,熊旭东的心一次一次被悬起。
这名男医生是一名儿科医生。下午6点半,他从产房中走出,告诉熊旭东,“是个女孩,10分钟前出生,有心跳无呼吸,呼吸停止已超过8分钟,抢救过来也是个植物人,我们建议你放弃抢救”。
熊旭东脑袋一片空白,他不敢相信,妻子临产前都一直正常,生下的却是一个死胎。他挪动脚步,走进产房,见到这个刚诞生便要被宣布死亡的小女儿。
产后3小时:产妇突然大出血
当时,熊旭东还看到,所有医护人员都抢救胎儿,而妻子身旁则一个人都没有。
熊旭东忙问,“孩子不行了,大人怎么样?”医生告诉他,“你老婆情况正常,只需要清理创口”。熊旭东这时哭着哀求“一定要保住大人”,但随即被推出产房。
没多久,一名护士出来告诉他“产妇说想吃巧克力”,熊旭东还飞奔至医院小卖部买回巧克力。时隔20分钟后,他端水再次进到产房,发现妻子情况突然不妙,“医生还在缝合创口,她(妻子)脸色非常苍白,握着我的手说自己心很慌”。
约7点,噩耗再传,熊旭东听说老婆不行了。“你老婆需切除子宫止血,你快去缴费,我们还要输血”,熊旭东说,匆忙中,他妻子被从4楼产房转移至7楼手术室。
不久,手术麻醉同意书和病危通知书同时出现在熊旭东面前。半小时后,他等到医生说“建议放弃抢救”。前晚9时许,产妇死亡;昨早婴儿确认死亡。
一个红包 医院调查证实,有人收了红包,但当场退还;此外,医院说24小时内还给家属都不违规。但家属指出,是胎儿出生后才退回的。
婴儿危重 医院迅速退了红包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光前医院,未能找到家属们所说的收红包的医生,据说“她今天没上班了”。
到底有没有收红包?一位洪副院长证实,确有医护人员收受牟伦英家属红包。但他强调,收受红包的是护士,且当场就将红包退还。随后,还补充说,据省卫生厅相关规定,24小时内退还红包都不违规。
但何时退还的红包,熊旭东和他的老乡们均否认“当场退还”一说。他们说,是胎儿出生且不行了后才退的。
熊旭东气愤,“医生为何一定要收红包后才进产房?这是否延误生产?”
对此,洪副院长说,医生的确稍迟才进入产房,但此前产房内“应当有护士在检查”。
两条人命 医院称只能赔5万
事发后,南安光前医院向泉州市卫生局、南安市卫生局上报,卫生部门随即展开调查。
昨日上午,泉州市卫生局下属的医疗纠纷调解小组赶到光前医院,其所提出的赔偿金额约1万元,光前医院方则称,院方所能接受的最高赔偿金是5万元。这让熊旭东无法接受,“两条人命,就值5万元?”
调解失败后,医院方向死者家属协调:院方和死者家属就此申请医疗事故鉴定,若认定为医疗事故,则依相关规定赔偿;若非医疗事故,家属再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四点疑问
熊旭东发现医生竟然修改重要的记录指标,而医院称是“医生个人行为”;医院解释羊水破裂35小时后才打催产针是正常的;而业内人士则说,一般情况,需在24小时内。
“产妇手册”遭修改?
熊旭东手头的多份书面检查报告中,一份《泉州市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手册》,遭到修改,引人注意。
这本小册是应光前医院要求,7月29日从梅山卫生所领取。领取时考虑到牟伦英39岁,已超35岁,属高龄产妇,卫生所在册子的封面盖上了标有三角红色印章,标明“高危”。
小册中有大量表格,是医生填写的孕检数据。
“我老婆入院时,医生是知道她是高危产妇的”,熊旭东说,“但是人死后,上午我看见医生坐在办公室里,改这本册子的内容”。记者翻开“手册”,发现在孕检表格中,“高危评分”一栏及产后血压、出院时间等多处,都有明显的人为修改痕迹。
就此,洪副院长称,“可能是医生个人行为”。
高危产妇救护失当?
牟伦英作为高危产妇,是否应剖腹产?进入产房后,是否应有适当的陪护?
洪副院长说,牟伦英作为高龄产妇,是否享受“高危”还要视情况而定,包括其是否应剖腹产,和进入产房待产时是否应当“特别照顾”;此外,他认为牟伦英怀的是第二胎,但根据当时的观察,对其进行顺产也是恰当的。
记者就此咨询泉州市某二甲医院妇产科主任,她也称,这些要视产妇具体情况而定。
产妇抢救不及时?
熊旭东还指出,据他所见,医护人员忙着抢救婴儿而忽视了产妇,是造成牟伦英最终死亡的重大原因。
对此,洪副院长说,牟伦英死于羊水栓塞,一种少见而凶险的产科并发症,且出现后极难抢救。他说,院方调查得知,牟伦英生产后至少三至五分钟内情况良好,故医护人员专注于抢救婴儿;牟伦英出现过敏性休克症状后,医护人员就迅速抢救。
婴儿究竟死于何因?
产前一切正常,婴儿到底死于何因?
洪副院长称,婴儿的死因初步判定为宫内窒息。不过,洪副院长随后又表示,也可能是宫内感染,“目前多名医生正在讨论”。
如果是死于宫内窒息,家属方则认为,这是医院处置失当。熊旭东说,妻子5日晚11时半羊水破裂,直到7日上午10点半,医生才给其注射催产针,在长达35小时内才做处置,这是否胎儿宫内窒息死亡的原因呢?
这一问题,在昨日上午医疗纠纷调解小组前来调查时,就曾提出。对此,洪副院长解释,产科医生曾明确说这样的操作没问题。不过,相关的专业人士则说,一般情况,注射催产针应在产妇羊水破裂后24小时之内进行。(海峡都市报 见习记者 涂传之 记者 谢向明 实习生 罗莹 张子昊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