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机构具有完善的服务机制管理办法和管理规章;具有面对行业或产业明确的服务对象和服务内容;具有较强的专业服务技能和富有效率的管理团队;已有较为成功的服务案例。
(3)项目具有共享、公平、开放等公共特性,对产业技术提升和集群创新有较强的示范、带动和促进作用,共享机制及服务模式合理可行,能产生较好的社会效益。
(4)申报单位必须是国家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三)大学科技园
1.支持重点
支持国家大学科技园的产业化技术支撑平台、创业服务公共信息网络平台建设,支持大学科技园提升专业孵化能 力。
2.申报条件
(1)在申报地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成立时间两年以上。
(2)机构具有完善的服务机制管理办法和管理规章;具有面对行业或产业明确的服务对象和服务内容;具有较强的专业服务技能和富有效率的管理团队;已有较为成功的服务案例。
(3)项目具有共享、公平、开放等公共特性,对产业技术提升和集群创新有较强的示范、带动和促进作用,共享机制及服务模式合理可行,能产生较好的社会效益。
(4)申报单位必须是国家大学科技园。
(四)生产力促进中心
1.支持重点
支持生产力促进中心体系建设重点省行动试点工作。支持生产力促进中心开展工业分包、节能减排、工业设计等共性技术开发和应用推广,围绕区域和行业特色开展专业化服务,促进产业集群创新升级。
2.申报条件
(1)在申报地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成立时间两年以上。
(2)机构具有完善的服务机制管理办法和管理规章;具有面对行业或产业明确的服务对象和服务内容;具有较强的专业服务技能和富有效率的管理团队;已有较为成功的服务案例。
(3)项目具有共享、公平、开放等公共特性,对产业技术提升和集群创新有较强的示范、带动和促进作用,共享机制及服务模式合理可行,能产生较好的社会效益。
(4)申报体系建设,必须是科技部确定的体系建设重点省行动试点省的生产力促进中心;申报其他方向,必须是国家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
(五)技术转移机构
1.支持重点
支持促进重大、重点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项目,促进产学研结合的行业共性、关键技术转移项目,促进我国与国际间的技术转移项目,为本地区、本行业搭建公共服务平台、提供技术经纪服务、开展专业人才培训等项目。
2.申报条件
(1)在申报地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成立时间两年以上,以技术转移促进服务为主营业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专业类技术转移机构和公共类技术转移服务机构。
(2)机构具有完善的服务机制管理办法和管理规章;具有面对行业或产业明确的服务对象和服务内容;具有较强的专业服务技能和富有效率的管理团队;已有较为成功的服务案例。
(3)项目具有共享、公平、开放等公共特性,对产业技术提升和集群创新有较强的示范、带动和促进作用,共享机制及服务模式合理可行,能产生较好的社会效益。
(4)申报单位必须是国家“211工程”大学、省级以上研究院所设立的技术转移机构,行业或省市级以上的技术转移机构。
(六)科技兴贸
1.支持重点
支持科技兴贸创新基地和科技兴贸重点城市开展的出口平台建设项目。支持国际合作依托机构的服务平台项目、为海外科技园提供支撑服务的平台建设项目。
2.申报条件
(1)在申报地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成立时间两年以上。
(2)机构具有完善的服务机制管理办法和管理规章;具有面对行业或产业明确的服务对象和服务内容;具有较强的专业服务技能和富有效率的管理团队;已有较为成功的服务案例。
(3)项目具有共享、公平、开放等公共特性,对产业技术提升和集群创新有较强的示范、带动和促进作用,共享机制及服务模式合理可行,能产生较好的社会效益。
(4)申报单位必须是科技兴贸创新基地、国际合作依托机构、海外科技园服务机构
三、支持方式
国家火炬计划项目的支持方式坚持政策引导为主、专项资金支持为辅的原则,分为政策引导项目和重点项目。
政策引导项目以示范、引导为重点,科技部将与地方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密切合作,多渠道、多形式为筹集资金,并提供市场推广、培训、国际化、信息化、宣传等多方位服务。
重点项目原则上给予经费支持,各省级科技行政部门和承担单位主管部门给予经费匹配,科技部将与地方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密切合作,多渠道、多形式为筹集资金,并提供市场推广、培训、国际化、信息化、宣传等多方位服务。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为2年。
http://www.most.gov.cn/bsz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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