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4年7月22日,中国人民海军第一支驱逐舰部队驱逐舰大队在青岛正式命名。 1954年3月,中国人民海军开始筹建第一支驱逐舰部队,7月22日驱逐舰大队被正式命名。1954年10月13日,向前苏联购买的第一批2艘驱逐舰抵达青岛,它们分别被命名为“鞍山”、“抚顺”号。次年6月28日,第二批苏制驱逐舰“太原”号、“长春”号到达青岛,这就是中国人民海军最早的驱逐舰。 新中国成立后,在人民海军舰艇的行列中,驱逐舰是个头最大,作战威力最强的舰种。多年来,中国驱逐舰部队在保卫祖国万里海疆,维护世界和平,开发利用海洋资源,参加各项科学试验、考察及增进国家和军队的对外友好关系中起到了突出的作用。驱逐舰部队参加完成了多次远洋航行训练、发射运载火箭试验、出访南亚三国及在中国南沙建立海洋观测站等任务,捍卫了中国的领海主权和海洋权益。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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