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12月上旬,“宝兴里居民福利委员会”(后改名为宝兴里居民委员会)在上海正式成立。这是新中国成立后建立的第一个居民委员会。 1949年5月27日,上海解放了。第二天,上海市人民政府即宣告成立。市政府着手进行城市的接管工作。随后,各区也相继成立了接管会。于是,国民党政府的保甲制度被彻底废除了。鉴于新社会的建立,生产的恢复,建立一种新的城市基层组织就提到了议事日程上。市政府选择黄浦区金陵东路的宝兴里作为试点。当时的黄浦区是全市商业中心,区内的机关和办公大楼比较多,流动人口亦是全市最多的。再加上解放前区内云集了所谓“上海三大亨”(即黄金荣、杜月笙、张啸林)、“四金”、“十三太保”、“九条龙”等流氓势力,还有赌场、妓院、毒窟以及潜伏特务、散兵游勇等,社会情况相当复杂。要想解决这些问题,首先,必须组织一批积极分子,深入居民家庭,按原有户籍册逐户核准户籍,摸清每户的状况。其次,要通过核对户口,把里弄居民组织起来。 宝兴里当时共有92幢二层石库门住房,每幢推选了居民代表一人,每五幢楼的居民中产生一个小组长。区接管会经常召开小组长会议和居民代表会议,宣传时政形势和党的方针政策,并通过他们向广大居民作宣传;同时妥善解决居民间水费、电费和房租的合理分摊,因而得到了广大居民的拥护。 tujian.org 1949年12月上旬,正式成立了“宝兴里居民福利委员会”(后改名为宝兴里居民委员会)。该会下设治安组、文教卫生组,积极组织居民防火防盗,轮值纠察;并办起了黑板报,组织了读报小组;每周组织一次卫生大扫除;还组织妇女和失学儿童开办识字班。居民间发生邻里纠纷,往往由小组长召开居民小组会,评理开导,使之得到合理调解。宝兴里居委会在诸多方面起了带头作用,给基层组织的工作提供了许多宝贵的经验。 1950年2月27日,上海《文汇报》发表了《从宝兴里看里弄组织》的长篇报道,不久,市政府总结宝兴里居民委员会的经验向全市推广。就这样,中国城市的第一批居民委员会也在上海诞生了。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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