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中华人民共和国唯一综合性国家图鉴社)

印象中国   国家礼仪   中国特色   国家记忆   全民学习   图文聚焦   中图消息   政策法规
国图工程   国礼系列   图鉴国情   图鉴国史   图解国学   合作单位   合作媒体   办事指南
图鉴精品   国礼品鉴   国情集萃   国史系列   国学精华   中图推荐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首页
当前位置: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 全民学习 >
   中图推荐
政治人物:胡
胡锦涛,现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国共
·政治人物:吴邦国
·政治人物:温家宝
·2009年8月 国内时事新闻
中国特色总网
推荐内容
热点内容
不得擅自超计划招生 教育部规范成人高校招生
2009-04-30
严禁中介或个人“代招”不得擅自超计划招生 教育部规范成人高校招生行为   本报讯(记者 刘琴)教育部办公厅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做好2008年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执行招生政策,有效规范招生行为,严格掌握录取标准,切实保证生源质量。   通知要求,各省级成招办和成人高校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规范招生行为,确保录取工作顺利进行。严禁体制外违规招收学生,严禁普通高校招收成人高等教育脱产学生,严禁委托函授站(点)、教学点、合作办学单位、中介机构或个人以“代招”、“代理”等名义介入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   各成人高校在国家核定的招生总规模内可根据生源和考试情况对分省计划进行适当微调,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超计划招生和变更计划类型及层次,特别是业余和函授计划一律不得变更为脱产计划,不得向生源不足的省份调入计划。   各省级成招办要科学合理地确定本省(区、市)录取标准,原则上不低于2007年,不得为完成招生计划或为争取调整计划而过低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各成人高校应在招生计划总量内,根据生源状况合理确定录取人数,生源不足应予减招,不得为完成计划而降低录取要求。   《中国教育报》2008年11月17日第1版
     相关链接
    ·“彩虹”架起求知桥:远程教育在部队落地生
    ·社区教育:植根新农村建设沃土
    ·中职专业课程改革:让学生"乐学"
    ·京首个文物鉴定与修复专业招生 需参加成考
    ·北大清华等高校230多名保安获得大学文凭(组
    ·自学考试搭建起终身学习“立交桥”
    ·江西开展自学考试综合改革试点加大实践性考
    ·大四女生曝招生代理内幕 事先设计“吹牛”
    ·网络教育市场规模逐步扩大 成人求学主要途
    ·“居转户”细则出台 “新上海人”成考证新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电话:010-63085539 88202885-8028 传真:010-63083953
    地址:北京市复兴路甲38号西座10层
    技术支持:中华职工学习网网络中心 北京政产学研资讯技术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