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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出台系列特殊政策大力培养高技能人才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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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石家庄9月23日电(记者张涛)今年以来,河北省围绕“每年培养6万名高技能人才”的战略部署,在高技能人才培养、评价和使用等方面出台了新政策。
这个省制订了《“燕赵金蓝领培训计划”实施办法》,规定全省每年培养5000名技师,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培训补贴;制订了《“燕赵金牌技师”评选奖励管理办法》,每年评选100名金牌技师,从再就业资金中给予每人5000元的奖励;明确了高技能人才技术津贴标准,规定取得高级技能职业资格证书且仍在相应生产岗位的高技能人才,其技术津贴标准按职业资格级别,每月发放200元至800元。
此外,河北省还印发了《关于延长企业部分高技能人才退休年龄的通知》,规定对符合一定条件的高技能人才,经所在单位和本人协商一致,可以适当延长退休,男同志一般不超过65周岁,女同志一般不超过60周岁。一方面使这些高技能人才继续发挥作用,一方面可有效缓解企业高技能人才短缺问题。
(责任编辑:颜金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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