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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关注】教育部向60所成人高校亮“红牌”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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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向60所成人高校亮“红牌”
连续3年被亮“红牌”的高校主管部门应撤销其建制
本报讯(记者 刘琴)根据2006年全国教育事业统计结果和成人高校“红”、“黄”牌核定标准,教育部日前公布了已确定的2007年办学条件达不到国家规定要求的“红牌”(含自行停止招生)、“黄牌”成人学校以及出现统计失误的学校名单。
被亮“红牌”的成人高校(含自行停止招生学校)共60所。其中,“天津汽车工业总公司职工大学”、“辽宁省直属机关职工大学”、“吉林市职工大学”、“黑龙江省电力职工大学”、“鸡西煤炭职工医学院”、“上海财政税务职工大学”、“福建职工大学”、“昌河职工工学院”、“广州市公安管理干部学院”等9所成人高校,已连续3年被确定为“红牌”学校。此外,还有两所成人高校被亮“黄牌”,两所成人高校因统计失误而被内部通报。
按有关规定,被确定为“红牌”的成人高校不得安排招生;对其中连续3年被亮“红牌”的成人高校,主管部门原则上应撤销其建制。另外,被确定为“黄牌”的成人高校应严格控制并调减招生规模;连续3年被亮“黄牌”的成人高校原则上应停止招生。出现统计失误的学校今后则要加强和健全学校内部管理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性。
教育部有关人士表示,近年来,随着成人高等教育的发展,部分成人高校的基本办学条件趋于紧张。
有关学校及其主管部门对此要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投入,努力改善办学条件,保证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办学质量不断提高。
《中国教育报》2007年9月18日第1版
(责任编辑:颜金花)
2007年“红”牌成人高校名单(含自行停止招生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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