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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和谐的成人高等教育学生管理体系势在必行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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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高等教育由精英教育阶段发展到大众化阶段过程中,成人高等教育功不可没。目前,高校办学规模成倍增长,教学改革不断深化,人才培养模式灵活多样,对成人高等教育学生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原有的成人高等教育学生管理体系已经适应不了成人高等教育发展的需要,完善和构建和谐的成人高等教育学生管理体系势在必行。
首先,成人高等教育学生群体发生了变化,已经打破了原来意义上的成人教育,一部分应届高中或中专毕业生,没有被普通高校录取转而报考成人高等教育,对他们的教育呈现出新特点;另一部分则是在职在岗人员,他们面临着激烈的社会竞争和生存压力,需不断更新知识,或重新择业、或适应现岗位工作的需要,工学矛盾更为突出。其次,国家的政治、经济,科技、文化等方面的巨大发展和深刻变革,对教育的理念、体制、制度等都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国家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公民维权意识的增强,对成人高等教育学生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从科学发展观和与时俱进的角度看,需要重新协调学生管理体系各方的利益关系,制定切实可行的成人高等教育学生管理规定。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构建和谐的成人高等教育学生管理体系,要明确成人高等教育的具体组成部分,包括成人高等教育管理者和教师,成教学生所在单位及学生个体,以及各种教学管理组织机构等;要使管理体系的构建具有连续性和前瞻性,符合本校实际,体现以人为本理念;要做到教育为先、管理为辅,并不断趋于完善。
由于成人接受教育、学习知识不像未成年人那样是为了准备应用,而是为了立即应用;成人拥有比较丰富的经历和工作经验,能够带着工作中的问题来学习,学习是为了解决工作中的问题;成人教育教学的直接目的是为了帮助学生提高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也就是学习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同时,成人学生学习受着家庭、单位、社会诸多因素的影响,获得学习机会非常不易,付出的努力更大。因此,在具体的成人高等教育学生管理体系构建中,体现以人为本理念,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在学制不变的基础上,可以适当放宽学习年限,缓解学生的工学矛盾和经济压力;二是为适应社会需要,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进行专业变动;三是针对成人学生的自身特点和教学规律,充分发挥成人学生自主、自律、自控能力强的特点,以自主学习为主,课堂教学为辅,对学生成绩的评定可适当放宽,由学校或所在单位共同评定。此外,学生对学校给予的处分或者处理有异议,可向学校、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职员工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可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这是维护学生合法权益的体现。 (河北大学 常志伟)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中国教育报》2006年4月5日第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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