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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整顿校外成教函授站 评估不合格一律撤销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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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程墨)日前,湖北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全省校外成教函授站进行评估,不合格的将被取消办学资格。
10月17日,湖北省教育厅组织200多名评估专家,分组对申请评估的函授站进行考核,重点检查其办学条件及招生等内容。如发现有发布虚假广告、乱收费、乱招生、集体舞弊、使用盗版教材等行为的函授站,将被评为不合格。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据悉,湖北省教育厅今后每三年将对全省的函授站评估一次。每年10月,湖北省教育厅将公布通过备案的函授站名单。凡未予公布的函授站,主办高等学校一律不得安排招生计划,不得开展函授教学活动,违者以不规范办学查处。未经备案,各主办高等学校不得自行设立函授站,开展教学活动。
湖北省教育厅强调,主办成教函授站的高等学校必须以学校名义与设站单位签订建站协议,学校成教(继教)学院及其他校内部门不得对外签订建站协议,也不得委托校外组织和个人开展成人函授教育活动。函授站只能建在生源比较集中、交通比较方便的县以上的城市。函授站无权与其他组织、机构签订办学(招生)协议。
《中国教育报》2006年10月19日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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