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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32所中职校向农民工子女开放 录取1200人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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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计琳)上海市教委日前公布的《2008年上海市教育工作年报》显示,32所上海中职校试点向农民工同住子女开放,共录取了1200人。
据了解,2009年农民工同住子女报考上海中职校的招生办法也已公布,凡被录取的农民工同住子女与上海籍学生一样,享受同等国家资助政策,即每人每年有1000元的普惠金资助;对农村和城乡低保家庭的学生,根据有关学校的收费标准,还补贴每人每年3000元至4600元不等的学费和书本费;对报考列入“专业奖励”的专业,并被相关学校录取的考生,在获得1000元普惠金基础上,还可享受每人每年1600至3000元的专业奖励金。同时,对品学兼优的优秀学生,还设立了上海市奖学金,每生每次可获500元至1500元不等的奖励金。
上海市教委表示,这些农民工同住子女在沪就读期间,将与沪籍学生一样,收取同等标准的学费、代办费和住宿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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