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通报两起招调工案件,招调工违规首次追究刑责
本报讯(记者/叶明华)昨日,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南园派出所,通报了两起招调工案件,其中一起为深圳首次在招调工领域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另外一起案件中有一名专职“枪手”在相关技工考试时当场现形。
伪造招调入户公文被判刑
据市劳动保障局劳动力资源管理处副处长陈劲松介绍,2007年12月,市劳动保障局审核罗湖区某珠宝公司递交的拟招调人员材料时发现,该公司有3人存在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和印章的嫌疑,通过核对后确认其造假事实,并于2008年2月向莲花派出所报案。
最终,9名犯罪嫌疑人被抓获,经审讯后确认其中一名嫌疑人李某为主犯。李某是该公司人事经办人,为协助公司员工招调入户而造假。据李某介绍,所有印章均为其在路边找私人公司所刻,而国家公文也是其通过网络进行下载打印,最终盖上假公章。2008年12月4日,福田区人民法院以伪造国家公文罪而将李某判刑。
陈劲松告诉记者,李某是在招调工领域首次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当事人。对于其余牵涉到的3名拟招调员工,尽管其本人并没有直接伪造公文,但明知材料有假还提交也属于违规行为,对此,劳动保障部门已将其锁定到“黑名单”中,将对其进行1—3年甚至终身不得招调入户深圳的处罚。
拿错身份证“枪手”现形
另据南园派出所民警刘洪介绍,2008年9月,该所接到市劳动保障局报警,称于2008年9月7日在梅林技工学校的高级制冷综合水平测试和中级电工综合水平测试考试中发现大量考生舞弊,其中当场抓住39人和1名“枪手”。
考试当天,考官在查验考生身份证时发现,一名非深户考生在参加相关考试时使用的竟是深圳户籍身份证,考官随即对该考生进行了调查盘问,原来该“枪手”受犯罪嫌疑人王某所托并收取了2000元好处费,企图在考试当天半小时内做出答案,再将答案带出考场,由考场外的同伙通过无线接收器传给考场内的考生。该“ 枪手”早在几年前将户口由湖南转进深圳,因参加综合水平测试的均为非深户员工,该“枪手”报名考试时用的是旧身份证即湖南籍身份证,考试时却不小心提供了深圳户籍身份证因而露馅。
警方顺藤摸瓜,最终抓获了犯罪嫌疑人王某,并抓获了参与舞弊的考试人员约60人,查出无线接收器30余个。据王某称,早在考试前几天就已召集考试人员培训如何使用无线接收器,而王某也根据考试人员所报考的科目,收取其1万—1.4万元手续费。目前,王某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30多家企业列入“黑名单”
今年的深圳招调工办理将从今日起正式启动,陈劲松提醒广大拟招调员工,到市、区劳动保障部门办理招调工手续不收任何费用,而通过正规代理机构办理招调工手续,每人费用也绝不会超过1200 元。对于企图通过弄虚作假蒙混过关的拟招调员工,劳动保障部门将其个人资料录入招调工“黑名单”,暂停其招调工资格1—3年,甚至永久不得招调入深圳。
据陈劲松介绍,从2002年起至今,深圳共有30多家企业、200余个人进入“黑名单”。对于暂停期限已满的拟招调人员,可重新提供办理招调工的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后,其“黑名单”身份将被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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