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预防 关口前移 全国各级监察机关依法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和事项
全国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岗位素能全员培训正式展开
新华网北京4月26日电(记者李亚杰)记者日前从监察部了解到,2003年以来,全国各级监察机关按照建设法治政府和依法行政的要求,依法履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职责,共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2件、行政应诉案件17件。
其中,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2件,撤销2件,因不属于受案范围不予受理、驳回起诉或终止行政复议17件,监察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申请人或原告撤回申请或撤诉7件,监察机关与原告达成和解协议1件。
监察部有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和事项,维护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依法办案、依法监察,增强了监察机关的公信力。
据了解,根据监察部要求,各级监察机关进一步明确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的部门职责,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的监督制约作用,加强预防,关口前移,注意抓住监察活动中苗头性、典型性和倾向性问题,主动介入、及时纠正,有效化解了可能引发行政争议的隐患。
同时,通过举办培训班、召开会议、下发通报、调查研究、编写教材等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教育和引导,进一步提高对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依法执纪、依法监察的意识。
全国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会议召开贺国强致贺信
全国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会议4月20日在江西南昌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发来贺信。他在贺信中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案件审理部门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和反腐倡廉建设的总体部署,不断提高全面履行案件审理工作职责的能力和水平,推动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