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和公安局长勾结一起倒卖民女”,这听起来多么耸人听闻。难怪有近万网友义愤填膺。然而经过一番内查外调后,事实被证明是一位“父亲”令人费解的杜撰。
得知真相,同样曾被义愤激动的笔者,刚放下心,却又担起心来。为网民“老虎庙”的一帖博文,当地县委县政府又是成立联合调查组,又是寻找接送当事人,还得召开新闻发布会,不知消耗了多少行政资源。让人担心的还有,“民意”如此被挥霍,也无疑在削弱网络传播的公信和威信。
我们由衷地称赞,网络是个好东西。它给民意表达提供了一个更广泛、更便捷的大众路径。实践也证明,网络民意利用“吸引眼球”的优势,确实揭发了一些不良现象,并督促解决了一批问题。从“正龙拍虎”、“久耕托市”,到不久前的“王帅帖案”,网络的仗义执言可谓快意情仇。正当大家击节叫好时,这则“被拐帖案”就像泼了一盆凉水,再一次击中了网络“民意”的软肋。
如果说网民“老虎庙”可能出于无意而错用了“民意”,那么利用网民的愤怒正在“有组织有目的”地成为一种产业,甚至制造网民的厌烦也是有利可图的。有人指出“某某姐姐”之流,也是有意识地被骂成超级明星的,现在其出场费已是很可观,背后的造星小团体分享得也是很滋润的。而越来越多的“公关公司”,也在把利用网络“民意”当成生意。
网络“民意”对社会进步正在起到越来越大的推力,其远大前程更是不可估量。可是,其越是有力有益,其境况就越是危急和让人焦虑。维护网络民意的公信力其实不难,不外乎自律、纪律和法律。“老虎庙”当时只要稍加核实,就是自律;网站稍加提醒,即是纪律。而最后,维护网络自由,还得靠建立健全法规法律。
有正义感的网友啊,当我们感到胸有冲动时,一定要打个“?”,这也是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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