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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从七个方面入手提升机关服务水平 |
2009-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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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广州4月27日电(罗艾桦、卜永彪)广东省增城市为进一步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不断巩固和扩大学习实践活动的思想成果、实践成果和惠民成果,针对各级机关作风尤其是机关服务效能方面存在的问题,决定在全市机关开展以“服务企业、服务农村、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为主要内容的机关服务年活动,进一步树立宗旨意识,转变机关作风,提升机关服务水平。
一是转变作风,努力创建“务实型”机关。通过进行党性修养和职业道德教育、组织各单位对转变作风的成效进行一次互评互学等措施,坚决纠正工作不负责任、漠视群众、脱离基层、作风飘浮、得过且过、敷衍了事、推诿扯皮、效率低下、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不良风气。
二是优化服务,努力创建“服务型”机关。在服务企业方面,突出抓好“三促进一保持”;在服务农村方面,突出推进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在服务基层方面,突出工作重心下移;在服务群众方面,突出为民办实事好事,把改进机关作风的成效直接体现在完善优化“四服务”的各项工作机制上,进一步优化发展软环境。主要通过加大落实广州市“惠民66条”和17条补充意见以及重点抓好《增城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整改落实方案》确定的七个方面100条整改措施、《中共增城市委、增城市人民政府关于争创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示范点的实施意见》以及6个配套文件的贯彻落实;组织开展教育、科技、卫生、文化、就业、社会保障服务下乡活动;开展领导干部走访服务对象活动;开展“三联六帮”城乡共建行动等具体举措来使基层班子凝聚力、党员队伍、经济实力、配套组织、基础设施等方面变得更强,更具实力。
三是狠抓落实,努力创建“责任型”机关。机关今年工作的主线和重点就是抓落实,明确各级机关部门的责任和目标,努力把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大事办实办好。
四是办事公开,努力创建“阳光型”机关。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办事公开,积极推进党务公开,增强党政机关政务服务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增强党政机关的公信力。
五是提高效能,努力创建“高效型”机关。实行首问首办、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各机关面向基层和服务对象的审批要“三减少一提高”,即减少审批事项、减少审批环节、减少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将市本级政府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减少或下放一半左右。
六是厉行节约,努力创建“节约型”机关。要严格执行上级要求的公务购车和用车经费、会议经费、公务接待费用、党政机关出国(境)费用、办公经费预算“五个零增长”等规定。
七是强化监督,努力创建“自律型”机关。大力推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强化责任追究。对被广州市以上监察部门、新闻媒体暗访曝光一次的单位,主要领导要在大会上公开检讨;曝光两次的,要停职检查;影响重大的,要劝其引咎辞职。市将组织对机关作风建设进行暗访,对暗访出的不良行为公开曝光。
针对机关作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对如下不良行为进行严肃处理:1、对外出不请示报告的领导干部,要给予严肃批评;对造成不良影响的,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进行诫勉谈话或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造成不良影响的机关工作人员,要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2、对参与赌博的机关工作人员,要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3、对严重违反公务员职业道德,工作作风懈怠、工作态度恶劣,造成不良影响的机关工作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4、对玩忽职守、怠误工作的机关工作人员,要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5、对从事或者参与营业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6、对未经请假缺席会议或擅自安排其他人员代为参加会议的领导干部,要给予通报批评;未经请假缺席会议累计达三次以上的,在年度考评时不能评先评优。
同时,增城把活动当做是增强党性修养、树立优良作风的重要举措;当作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确保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的重要举措;当作是进一步加强机关党建工作,以优良作风带政风促民风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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