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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修订相关标准北京供暖期限有望延长 |
2009-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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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供暖期时间有望延长,昨日(27日)来自北京市市政市容委的消息,北京将力争在新的《北京市供热管理办法》中采纳关于延长供暖时间的建议。
95%居民依赖集中供热
近日,有市民致信市市政市容委,“北京每年的供暖时间为11月15日至3月15日,有些供暖单位死卡时间段。”市民信中表示,北京11月初和3月15日以后的十几天,一般都感觉室内很冷,老人和婴幼儿很容易患感冒。建议改革供暖时间,不要规定死时间段。
市市政市容委表示,北京执行现行供热采暖期已有几十年的历史。随着城市发展,目前已有95%以上的居民告别了平房自采暖,搬进了楼房并依赖集中供热。人们已不满足传统的保障型的供热方式,特别是11月初随着天气的变凉,要求提前供热的呼声越来越高。
据了解,目前北京正在修订《北京市住宅锅炉供暖管理规定》,其中也收集了近几年来在历届人大和政协有关延长法定供暖期的建议和提案,“同时也将在居民中开展民意调查,并将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汇集,向市政府反映,力争在新的《北京市供热管理办法》中能够采纳。”
延长供暖期将增加成本
但市市政市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国北方地区冬季采暖期是依据国家规范确定的。延长供暖期将涉及国家相关标准的修订,也将增加相应的供热成本。“为此,我们在积极争取延长供暖期的同时,也要客观地分析我市的财力和一般居民的经济承受能力,使这条建议得到多数居民的理解和支持。”(记者杜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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