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网(中图社)-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中国图鉴社)官方网站

印象中国 中国特色 中国亲民 国家礼仪 全民学习 国家记忆 图文聚焦 行业消息 政策法规
国图工程 图鉴国情 亲民工程 国礼系列 图解国学 图鉴国史 博览古今 地区消息 办事指南
图鉴精品 国情集萃 亲民项目 国礼品鉴 国学精华 国史系列 中图推荐 国际博览 关于我们
首页
当前位置: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 印象中国 >
   中图推荐
亲稳发掘汇报
亲稳发掘汇报软件,采用最先进的网络搜索
·入编邀请
·政治人物:胡锦涛
·政治人物:吴邦国
中国特色总网
推荐内容
热点内容
三部门发布新规打击统计数字弄虚作假
2009-04-29
  3月25日,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联合公布《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以下简称《处分规定》)。《处分规定》自5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关于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方面的部门规章。

  据介绍,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统计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不断提高,统计数据总体上反映着经济社会发展的趋势。但个别地方、部门和单位在统计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违法违纪行为,影响了统计数据质量,削弱了宏观调控和宏观管理的信息基础,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为加强统计工作的纪律性,及时有效地处理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在认真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家统计局联合制定了《处分规定》。

  《处分规定》共15条,对适用范围、应受处分的违法违纪行为及其处分幅度以及案件移送制度等作了明确规定。特别是对领导干部和统计人员在统计数据上弄虚作假,违反国家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公布统计资料等危害性较大的行为,明确了具体量纪标准。

  三部门要求,各级监察机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格依法依纪查处统计违法违纪案件,切实维护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对有统计违法违纪行为的,不论涉及什么人,都要严肃查处,决不姑息。要加强协调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共同做好统计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要认真研究和查找统计工作中存在的漏洞,督促有关部门建章立制,改进管理,从根本上防范和减少统计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推动科学发展观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中国之声记者赵雪花)
 相关链接
·上海春节黄金周旅游收入超29亿元
·图表:“压岁钱”的来历
·青藏铁路迎来返程客流高峰
·纽约纳斯达克交易所举行敲钟仪式庆祝中国龙年春节
·第28次南极科考昆仑站队完成任务并启程返回中山站
·中国南车中低速磁浮列车下线
·重庆:新春伊始求职忙
·广西启动突发环境事件Ⅱ级应急响应
·新年祈福
·贵州持续低温雨雪天气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电话:010-63085539 传真:010-63083953 地址:北京市复兴路65号4楼
技术支持: 中华职工学习网网络中心  北京政研院 京ICP备09110630-3号 京公海网安备110108000956号
中国特色推进联盟旗下网站:中国图鉴 中国年鉴 中国国情 中国特色 亲稳舆论 中华职工学习网 全国创争总网 国礼卡 福利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