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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公安局开展短信测评群众不满意民警受处分 |
2009-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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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您好!为了改进我们的工作,请您对我们业务办理情况进行评价,按1为满意,2为基本满意,3为不满意,谢谢!”随着近日南昌市公安局“群众满意度短信测评服务平台”的建立,测评中群众不满意的民警,还将受到相应处分。
今年3月,南昌市公安局在青山湖分局试点创建了群众满意度短信测评服务平台,将接处警、纠纷调解、户口办理、护照办理等18项与群众直接打交道的公安业务纳入手机短信测评范围。只要群众到公安机关办理业务,系统就会自动发出一条征询群众意见的短信,让当事人回复短信对民警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直接将民警工作的评判权交到群众手中。
自短信平台开通后,青山湖分局共向办事群众发送短信6000余条,回复率达60%以上,除25条回复不满意外,其余均为满意或基本满意。
另外,短信平台的开通加强了对民警执法行为的监督和约束。据了解,对于第一时间回访回复不满意的当事人,公安局督察部门将会及时调查了解情况、督促整改;对一个月内出现两次群众测评不满意的民警给予黄牌警告,通报批评;对一年内受到两次黄牌警告的民警,给予效能训诫,公务员考核为不称职。(记者赵菁菁、胡锦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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