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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鸠江区法院原院长交通肇事默许他人顶替被公诉
2009-05-04
  记者从芜湖市人民检察院获悉,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原院长丁书明驾警车超速逆向行驶,致三车相撞,造成1死2伤,在交通肇事后逃逸并默许他人为自己顶替,日前被检察机关以涉嫌交通肇事罪依法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审查查明,今年2月1日21时35分左右,丁书明驾驶该院警车,车上乘坐其妻子和其他1名乘客,沿芜湖市区九华南路由南向北超速行驶,途经九华南路奥体路段处,驶入相对方向车道,与由北向南超速行驶的奚文新驾驶的轿车相撞。随后,一辆出租车因避让不及,与奚文新驾驶的轿车追尾。事故造成奚文新死亡,丁书明夫妇受伤。

  事故发生后,丁书明随救护车至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未入院治疗,随后住进医院对面的一家宾馆,并与多人进行电话联系。在明知他人提议让其驾驶员仲明(另案处理)作假证明,顶替其到交警部门投案以逃避法律追究的情况下,丁书明未予制止,而是默许、同意仲明顶替其投案。直至2月3日上午,丁书明才让仲明到交警大队说明真相,并将其驾车肇事的事实向其主管领导做了汇报。

  2009年2月20日丁书明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芜湖市公安局刑事拘留,3月5日经芜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被执行逮捕,现已停职。(记者王圣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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