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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药监系统加强防范甲型H1N1流感疫情工作 |
2009-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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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福州5月4日电(记者余荣华)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召开视频会议,要求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未雨绸缪,充分发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职能作用,突出重点,加强防范,集中整顿规范防范甲型H1N1流感疫情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流通秩序,确保人民生命安全和健康。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福建省委、省政府等部门有关防控甲型H1N1流感疫情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把防控甲型H1N1流感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
第一,建立预防、诊断、治疗甲型H1N1流感疫情药械快速审批通道。加强与医药科研部门通力协作,及时了解和掌握甲型H1N1流感疫情诊断和治疗技术的研究动态,提前介入研究预防、诊断、治疗甲型H1N1流感疫情药械的过程,提供各种技术指导和政策咨询,建立快速审批通道,促进研究成果转化为临床可应用的药品批量生产,尽早投放市场,更加有效地预防、治疗和控制甲型H1N1流感疫情疫病。
第二,加大对有关药械质量的监督力度。及时对生产、经营用于防范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涉药单位进行质量检验,防止以次充好或掺杂掺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做好与防范甲型H1N1流感疫情有关的医疗器械质量的监管,进一步加强对医用口罩等防护用品的生产、经营、使用全过程的质量监督。药品检验机构要集中力量,加快药品检验速度,积极做好防范甲型H1N1流感疫情药品的质量检验工作。
第三,重视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加强防范甲型H1N1流感疫情药品的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对服用防范甲型H1N1流感疫情药品发生的不良反应要及时处理,立即上报。凡瞒报或报告不及时、酿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第四,严密监控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突发事件。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适时启动零报告制度,严格执行新闻宣传工作纪律,切实做到重要信息及时上报,保证联络通畅、反应迅速,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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