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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改进工资统计制度将统计个体户工资 |
2009-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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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综合司日前表示,其正在着手对劳动工资统计制度进行改进,其中包括对私营单位工资统计进行论证和试点,有关统计情况国家统计局将按照法定程序发布。
工资统计未含私营单位
目前我国的劳动工资统计制度的数据,覆盖约1.1亿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但1.5亿乡镇企业工作人员、7000万私营单位雇员、5000万个体户的工资数据均未被纳入其中。2009年4月,国家统计局新闻中心单位发布“2008年最受关注的统计数据”榜单时,“职工平均工资及其增长速度”的关注度位居第一。
国家统计局解释称,虽然已试点统计私营单位工资水平,但由于私营单位数量多、分布广,新增、倒闭、转产等变化频繁,有些管理不规范,统计基础薄弱,会计制度不健全,这些都给建立私营单位工资统计制度带来很大的难度。因此私营单位的工资统计工作,目前还难以做到按季度调查,只能按年度进行。此外,统计局也正在研究如何开展个体户工资统计。
部分单位瞒报工资总额
国家统计局去年曾经下发通知,认为有的单位和地区的工资数据存在失实的危险。如有的单位从本单位的局部利益出发,有意漏报瞒报职工工资总额,部分单位瞒报情况相当严重;少数单位还有虚报工资总额的问题,相当一部分单位的统计人员对工资总额项目不够熟悉,对平均工资的计算方法没能掌握等。(记者李静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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