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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是政府分少了还是百姓分少了 |
2009-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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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有两则“对比感”非常强烈的新闻:一是国家发改委官员透露,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的意见已经提交国务院审议,调整方向是提高劳动所得占国民收入初次分配的比重;一则是财政部人士指出,当前我国政府财政收入占GDP比重低于国际平均水平,2003至2007年财政收入占GDP比重从24%上升到约30%,而国际平均水平为40%左右。
前一则新闻似乎在说,要将蛋糕更多地分给百姓;后一则新闻则在说,政府分得的蛋糕还不够多——这两则新闻不仅对比感强烈,而且其主旨南辕北辙。
在很多发达国家,民众的收入总额占GDP的比重普遍在54%至65%之间,加上政府财政收入占40%左右,两者相加差不多是100%,能够还原成一块完整的大蛋糕。而中国的情况非常奇怪:政府的财政收入占GDP比重约为30%,百姓收入总额占GDP的比重却只有22%左右,两者相加只有52%,没法还原成一块完整的大蛋糕。中国国民收入这块大蛋糕为什么缺了一大块?
这块蛋糕当然是存在的,可分为这样几个部分:最大一部分是政府财政外收入。中央党校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周天勇认为,2005年各级政府预算外收入达1.3万亿元,土地出让收入0.5万亿元,社保收入0.8万亿元,三项合计达2.6万亿元。而当年政府财政收入为3.2万亿元。3.2万亿元财政收入占当年GDP比重也许不高,但若加上财政之外的收入,整个政府所得占GDP的比重又有多高?
除此之外,一些垄断国企频频成为最赚钱企业,却并不向国家分红,收入都留在自己的腰包里。据经济学家胡鞍钢的研究,上世纪90年代后期,寻租性腐败、地下经济腐败、税收流失性腐败、公共投资与公共支出性腐败所造成的各类经济损失年均占GDP的13.2%至16.8%。也就是说,很大一块国民收入“蛋糕”,是以腐败的方式、灰色收入的方式流进了个人腰包,而这不会反映到统计数字上。
由此可以看出,我国政府所得占GDP比重绝对不低于国际水平,甚至要高于国际水平。更重要的是,财政收入占GDP比重较高的国家,其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完善,政府通过二次分配充分地还利于民。(晏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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