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10日)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北京市海淀区原副区长许树迎因利用职务便利,向他人索取、收受价值629万余元的住宅5套,被法院一审以犯受贿罪为由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今年68岁的许树迎曾任海淀区副区长、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上地信息产业基地筹建办公室主任。2008年3月,纪检部门根据许树迎涉嫌收受北京泰跃房地产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给予住房1套的线索对其进行调查。其间,许树迎主动交代了其相关的受贿事实。案发后,涉案房产均已被冻结或查封。
经法院审理查明,许树迎利用其担任海淀区副区长,分管该区城市建设等工作的职务便利,于1995年至2003年间,为泰跃房地产公司提供帮助,并收受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给予的住房2套。在此期间,许树迎同时为北京原创房地产公司、北京大行基业房地产公司开发危旧房改造项目提供了帮助,并分别索要、收受住房各1套;此外,许树迎为北京锦秋知春房地产公司开发住宅项目也提供了帮助,事后收受住房1套。法院认定,上述5套房屋共计价值629万余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许树迎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且具有索贿情节,应从重处罚。鉴于他能主动交代办案机关不掌握的大部分同种犯罪事实,受贿所得已全部追缴,且其能认罪悔罪,对其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了上述一审判决。记者李松
黄洁 实习生徐伟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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