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为应对金融危机、克服经济困难的投资建设项目已经形成了对土地的巨大需求,使得我国18亿亩耕地“红线”面临空前的压力。保增长是当前的中心工作和大局;保“红线”则事关国家粮食安全、经济安全和生态安全。如何认识和协调二者之间的辩证关系,正在成为目前宏观调控的新考验。
建设和耕地保护,这一对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存在、正在着力解决的矛盾,在应对近期危机的过程中更加凸显,扩大内需项目用地供需矛盾蓄势待发。为保障保增长的正常用地,2008年底国土管理部门调剂年度剩余指标,增加建设用地指标52万亩,以保障中央新增投资项目用地需求;2009年全国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比上年增加了50万亩,允许特殊项目申请先行用地。
但是,在这个过程中,笔者了解到一些地区存在着为保增长破“红线”的危象:有的地方借机突破政策界限,未批先用、借机圈地、搭车用地;一些地方在短时间内大批量征地,操作程序不规范,个别地方甚至动用警力强行征地拆迁;一些地方对被征地农民的补偿安置不到位、不落实,侵害被征地农民权益;一些项目占补平衡不落实;违规违法问题出现反弹。
这些带有倾向性的问题如得不到有力遏制,粗放浪费利用国土资源的现象势必伺机反弹,应当引起高度重视。为此,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部署了分为“启动部署、调研宣传、督察推进和评估总结”四个阶段进行的“保增长保红线”专项行动,以确保扩大内需保增长的土地政策从一开始就不走偏、不折腾。
事实上,这项行动的政策深意在于,不仅要监督各地严格执行产业政策、土地供应政策和标准,保证有限的土地投放符合中央扩内需、调结构的要求,更重要的是形成一种倒逼机制,促使和帮助地方政府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资源配置方式、政府管理方式,树立起新的资源观和管理观,遏制用地冲动,防止土地违法违规出现严重反弹。更进一步来说,需要研究在当前的经济社会发展要求面前,如何保持土地管理制度运转的稳定化和常态化。
总结我国土地管理的历史经验,土地管理法律和制度从诞生的第一天起就不断经受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变迁的洗礼。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的变迁,土地管理的具体政策需要随之调整。但是,对于任何调整,都必须清醒认识到我国耕地资源不足的国情约束,既要保增长,又要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的根基不能动、严格节约集约用地的标准不能降、土地管理的秩序不能乱。(文/唐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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