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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认真履职就让位江西修水4不作为委员被撤资格 |
2009-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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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上政协委员,就要认真履职,不履职,没有用好人民群众赋予的权利,同样要让出“位子”。不久前,在政协江西省修水县十三届三次会议上,按照有关规定,4名委员因“不作为”被撤消资格,这在该县尚属首次,此举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为了让委员积极履职,当称职委员,2007年修水县政协出台了《政协修水县委员会关于规范县政协委员活动的规定》、《政协修水县委员会关于政协委员履职情况考评细则》,要求每位政协委员每年至少参加一次调研视察活动,至少提交一件提案,反映一条有价值的社情民意,参与“双百帮扶”活动,完成“四个一”创业活动,并由专门部门负责考核。对未履职委员,将取消政协委员资格。
据了解,这4名被撤消委员资格的委员,有2名因长期缺席政协组织的活动,且没有履行请假手续;另有2名没有严格遵守《政协修水县委员会关于规范县政协委员活动的规定》,履行职能不积极,经政协年终考评为不合格委员。在这4名被撤消资格的委员中,有3名委员是2007年换届时才当选的。
4名政协委员因为“不作为”被撤消资格,此举在县政协委员中引起强烈震动,先前还对县政协出台“规定”、“考评细则”等持观望甚至怀疑态度的委员们明显感到了压力。“找理由不参加会议,开会时临时写提案交差的现象以前时有发生。如今有了约束机制,委员的积极性高了,提案质量上去了,民主监督意识也强了。提案也一改过去的重数量变为重质量,委员撰写提案时也不再临时‘抱沸脚’,应付了事,而是反复调研,注重可行性和可操作性。这都是政协出台‘规定’和‘考评细则’后带来的明显变化。”县政协有关人士如是说。今年政协会期间,共收到委员提案277件,其中有269件已立案,无论是数量还是质量均是历年来最多的一次。
该县政协主席唐晓荣明确表示,政协委员不仅仅是政治荣誉,更是政治责任。“在其位,谋其政”。当了政协委员不是进了保险箱,不是一任就5年的,我们将严格执行政协常委会制订下发的相关规定,每年度对政协常委、委员开展认真的考评,对不积极履行委员的职责的,坚决撤消其资格,希望每位政协委员能够珍视政治荣誉,积极参政议政。(王进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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