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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小调解”奏响“和谐大乐章” |
2009-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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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小矛盾、小纠纷讨说法的当事人再不用闹到派出所,争到法庭,在各村、村民小组调解组织就能解决,实在难办的,镇司法调解中心也会为他们画上圆满的句号。省时省力又省钱,解了疙瘩还不伤和气,山东沂源张家坡镇施行“人民小调解”,奏响“和谐大乐章”。
“有镇、村调解员给我们当和事老,让我们邻里之间更加和睦了,再也没有那种碰面扭头走、坐下吵不休的事了……”该镇西瓜峪村老刘一脸轻松的告诉笔者。去年,因为果园生产便道问题,老刘与老宋发生纠纷,镇司法调解中心有关人员主动上门进行调解,经过几番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工作,最终让当事人握手言和,将这一起可能转化为刑事案件的民事纠纷,消灭在了萌芽状态。
今年以来,该镇以建设“平安乡镇”为目标,在全镇深入实施“固本强基”工程暨开展“人民调解年”活动,并按照“有人管事,有章理事、有房议事”的原则,调整充实调解队伍,完善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办公场所,全镇共设立镇调解中心一处,村调委会34个,村民调解小组120个,设调解员、信息员200余人,构筑了镇、管区、村三级调解网络,建立起了“大调解”格局。至目前,全镇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32起,调解32起,调解成功率100%,促进了全镇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
该镇党委书记唐光通称,“调解组织在农村具有不可替代的职能作用,镇党委、政府统筹考虑,认真组织实施,如今,镇党委、政府再也不用为接访、调解多分心了,可以将更多的精力放在服务当地经济发展上。”(宋恩刚张新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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