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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160多万在校大学生将全部纳入居民医保 |
2009-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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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政府近日出台《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从今年起,江苏160多万在校大学生全部纳入居民医保。
据介绍,这160多万在校大学生包括江苏省区域内各类全日制高等学校(含民办高校、独立学院、成人高校)以及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所有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以下统称“大学生”)。大学生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通过参加学校所在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待遇水平不低于当地城镇居民。
江苏省财政厅社保处相关人士表示,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保所需费用,由个人和政府共同分担。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标准,按当地中小学生参保标准执行。大学生参保所需政府补助资金,公办学校按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负责安排;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大学生的财政补助资金,由省级财政统筹安排。
此外,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及按规定应由其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可通过社会医疗救助制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和社会慈善捐助等多种途径给予资助,以此减轻大学生的医疗费用负担。(记者潘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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