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广东省检察院召开珠三角九市检察长座谈会, 重点围绕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等领域的公共资金使用,开展专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会议就检查工作如何服务和保障《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的顺利实施作出具体部署。广东省检察院即将出台指导意见服务《纲要》实施,包括举办珠三角地区检察长联席会议和珠三角地区检察发展论坛。
根据指导意见,对“先行先试”行为,只要法律政策没有明令禁止,在执法实践中都要鼓励,最大限度地保护和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先行先试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营造“敢想敢干敢闯敢试”的社会氛围。
据介绍,广东省检察院将重点围绕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生态环境等领域的公共资金使用、公共资源调配开展个案预防、专项预防和系统预防,建立健全重点工程职务犯罪风险评估机制和预警机制,保障政府投资安全。
广东省检察院(检察学会)还将成立知识产权刑事法律保护研究中心,定期组织举办知识产权保护论坛,研讨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的对策措施,增强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的针对性、有效性。
此外,广东省检察院将配合《纲要》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严厉惩治非法买卖、非法占用、非法改变土地用途和毁坏耕地、林地等农用土地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在建立健全工作协作机制方面,将定期举办珠江三角洲地区检察长联席会议和珠江三角洲地区检察发展论坛,及时研究解决加强检察合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进一步增强检察合作的实效。(吴冰 朱香山 刘园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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