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5月21日电 近几年来,河北承德市司法局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服务民生,健全法律援助网络,普及法制宣传教育,狠抓法律援助质量,不断加强和改进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益、法律效益和社会效益。
精心谋划部署,健全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机制。针对承德地处山区,经济欠发达,外出务工农民多的实际,把强化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健全长效机制
一是构建法律援助网络。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落实法律援助机构建制、人员编制,在全市11个县、区成立了法律援助中心,市、县两级法律援助工作者达到48人。为把法律援助触角向基层延伸,2006年市司法局组织市法律援助中心在市残联、妇联、信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仲裁委员会和监狱等部门建立了法律援助联络处;指导各县、区司法局在全市229个乡镇、街道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2007年,在全市80%以上的村设立了法律援助联系点,形成了"中心、处、站、点上下贯通,市、县、乡、村四级联动"的法律援助工作网络。2008年9月,市司法局与北京市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承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协作,建立了承德市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配备了两名专职法律援助工作者,为农民工法律援助开辟了新的绿色通道。
二是健全法律援助制度。围绕提高办案质量,建立健全了法律援助案件受案范围、申请程序、首接负责制、案件质量投诉、法援律师执业纪律规范以及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规章制度,形成了长效工作机制。强化了法律援助保障,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经费每年列入财政预算10万元,各县、区法律援助经费全部列入财政预算,并逐年有所增加。
三是为农民工法律援助提供政策支撑。市司法局先后出台了《关于做好农民工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的具体办法》、《落实法律援助工作十四项措施》、《法律援助异地协作办案办法》等政策性文件,对健全法援网络、降低法援门槛、简化法援程序、加强宣传咨询、实行横向协作、优化法援服务等6个方面提出了16条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措施。特别是扩大了《法律援助条例》规定的援助事项范围,对经济困难的农民工免予条件审查直接提供法律援助,发挥人民调解作用降低农民工依法维权成本等措施,更加方便了受援群众。
深入宣传法律,普及农民工依法维权知识
一是开展主题宣传活动。自2006年起,每年确定一个主题,组织法律援助工作者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在全市范围先后开展了"法律援助与你同行" 、"法律援助献爱心"、 "人文奥运,法援先行"、 "法律援助宣传周" 等大型宣传咨询活动。通过上街宣咨询、广播电视宣讲、报道法律援助典型等多种形式,重点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扩大了法律援助的社会知晓率。
二是采取动态普法措施。以毗邻京津的兴隆、承德、宽城、丰宁、滦平等县为重点,从源头抓起,把住劳务输出、管理、教育、调解"四个关口",结合实施"阳光培训工程"、"劳动力素质提升工程"和"和谐劳动关系工程",全面推行农民工守法维权教育,适时组织"送法进京"行动,做到了"动态普法,法随人行",增强了农民工的法律意识。
三是强化农民工依法维权培训。每年组织全市性农民工依法维权培训行动,深入到企业、工地等农民工集中的地方宣讲法律知识、咨询法律事项、受理法律援助。2008年7月,市司法局邀请北京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法律援助与公益事务委员会秘书长、北京市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执行主任、北京市致诚律师事务所时福茂律师来承为来自建筑、餐饮、商业服务等100余名农民工进行依法维权讲座,讲授了打工注意事项、依法维权方法等,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切实搞好服务,确保农民工依法维权落到实处
一方面,狠抓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把提高政治素质放在首位,坚持每周理论学习日制度,培养法律援助工作者从政治上观察、分析、处理问题的能力,锤炼过硬的思想作风。通过集中培训、以会代训、以案说法、典型案件剖析等多种形式,组织法律援助工作者学习法律、业务和现代科技知识。每年举办全市法律援助培训班,除培训《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法律援助条例》等常用法律法规外,还注重农民工维权法律知识、办案技能的培训。指导各县区司法局采取全员培训和分层培训相结合的办法,每年对本级法律援助中心、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及村级法律援助联系点人员普遍培训一次,提升整体素质。
另一方面,狠抓办案质量的提高。坚持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相结合,要求法律援助工作者办案前想着服务,办案中搞好服务,案件办结后延伸服务,把服务贯穿始终;在各级法律援助机构推行"首问负责制",接待群众来访做到"三声、四心",即:进门有迎声、询问有答声、解决问题有回声,接待来访热心、听取情况细心、解答问题耐心、处理问题公心。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充分发挥作用,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使多数劳纠纷在诉讼外得到解决。去年3月,平泉县松树台乡古山子村农民李乃利与几位同乡到北京一家建筑工地打工,月工资2000余元。当年6月,李乃利请假回家养病,老板答应完工后发放工资,他只好回家借钱治病;11月,李乃利到北京领工资,老板以他和工友中途退出误了工期为由拒付工资。李乃利到松树台乡法律援助工作站申请法律援助,工作站的两位同志立即随李赶到北京,在与老板交涉无果的情况下,到北京市东城区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在劳动监察大队的支持下,从工地财务部门全额支取工资7800元。李乃利激动地说:"要不是及时得到援助,我的血汗钱就打水漂了"。 2008年以来,全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接待农民工法律咨询4497人,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649件,受援农民工1375人,追讨工资金额762.6万元,实现工伤赔偿金额1464.56万元。2008年,市司法局被司法部表彰为"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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