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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家住南昌市西湖区洛阳路215号2栋3单元601室曾丽莉来说,新年遇到头一件温暖的事,就是交警把她的轻便摩托车驾驶证给送上门了……
驾驶赣AS6871的刘行伟先生因未张贴检验合格标志,被交警栏下后,得到了一张写有“警告”的处罚单……
家住玉泉岛的陈家福先生没出小区就在玉泉岛社区服务中心的交通服务站把自己的交通违法就办好了……
类似这样温馨的故事广为传颂。南昌市公安交管局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从解决体制性和机制性问题入手,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和新要求,从点滴做起,便民、为民、利民、惠民,把群众得实惠真正落到了实处。
延伸服务方便市民
车管、驾管是市民经常要办理的业务。一直以来,绝大部分业务都是在距离南昌市市区10公里以外的南昌市车管所办理,给快节奏的现代生活带来诸多不便,人民群众迫切需要得到方便快捷的服务。为此,南昌市公安交管局大胆突破传统思维,将原来只能在车管所办理的业务权限下放。目前已在城区9个执勤大队和4个县大队开通了期满换证、超龄换证、自愿降级、证件毁损、遗失补证等5项业务,在3县大队开通小型汽车注册登记业务,加之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南昌市车管所城东分所,车管、驾管业务的服务网络已覆盖了全市,市民在方圆1公里,步行只要15分钟时间,就可以到达任何一个办理网点,免去了往返市车管所的劳顿之苦,节约了大量宝贵时间,市民叫好声一片。
34处交通服务点服务市民
有了违法行为不知道,等到了车子年检时才发现还有违法行为未处理,积分满了驾驶证被注销了还蒙在鼓里,等等,由此产生的来回跑冤枉路以及逾期滞纳金,给市民带来了不小烦恼。为此,南昌市公安交管局积极适应服务对象由“单位人”向“社会人”的转变,把交通管理的触角向社区延伸,在家门口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交管服务。目前已在全市社区和大学等人员密集的地方,成立了23处交通服务点和11处交通警务室,接受市民对交通管理法律、法规、业务咨询,提供车辆、驾驶员交通违法信息查询,代办、受理、办理机动车行驶证和驾驶证补证、换证、身体条件证明提交以及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等业务。同时,市民还可以登录“南昌交警:http:∥ncjj.nc.gvo.cn”,进行交通违法行为及违法积分即时查询,市民坐在电脑前,点点鼠标就可以知道自己的车子是否有违法记录,驾驶证是否有积分。
“见缝插针”化解停车难题
无处停车是都市有车一族经常碰到的一个难题。南昌市公安交管局采取“见缝插针”的办法,在不影响通行的前提下,尽可能多地施划停车泊位。今年以来,在9米以上双向通行道路、6米以上单行道、6米以上人行道以及空地上,共施划小车泊位14601个,摩托车泊位1365个,并将继续加大力度,在全市所有路段,在不影响车辆通行的前提下,施划机动车停车泊位。同时,还对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民生场所,施划出租车临时停车泊位,已经完成了儿童医院门口、二附医院门口、长运门口等3处施划工作,出租车服务区也正在施划之中。
“一站式”服务方便市民、缓解交通拥堵
“车碰车,一周不得安宁;车伤人,一年不得安宁”。这是对交通事故牵涉精力的形象总结。为减少故事当事人处理事故的时间和精力,南昌市公安交管局成立了交通事故“一站式”理赔服务,目前已经启用了阳明路、洪都南大道和红谷滩新区3处理赔中心,对单方直接车、物财产损失在2000元以下,或者非机动车损坏,或者机动车仅车身前后保险杠、车灯、引擎盖、门窗等外表部件损坏,车辆可以继续行使的交通事故,且无人员伤亡的,当事人均可自行就近到上述3处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保险理赔“一站式”服务中心协商处理。自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快速理赔“一站式”服务中心成立以来,日均受理轻微交通事故65起,最高达100余起,占主城区轻微交通事故总数的51.6%。“一站式”理赔服务的开展,不仅方便了群众,而且有效地缓解了城市交通拥堵矛盾,给市民出行创造更加优越的道路交通环境。同时,还要求一线民警在事故处理中,对仅造成人员轻微伤或者发生较大财产损失事故,适用简易程序快速处理,做到不扣车、不扣证,尽可能给群众以方便。
温馨提示见诸大街小巷
处罚不是目的,罚款更不是目的。南昌市公安交管局把方便、快捷、安全出行作为交通管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方便市民。他们将全市160处电子警察、57处电视监控点、16处车载雷达测速路段以及电子警察、测速仪、电子监控处罚的行为和标准全部通过媒体向社会进行公示,并且有了变化和新增后及时进行公布。
为了缓解交通拥堵,近年来,南昌市公安交通管局先后在92条道路上实行了微循环。微循环实施以来,车辆通行通畅了,但由于禁行标志不明显致使车辆误闯禁行路的现象比较突出,为此市民有不少微词。为防止车主因看不清标识误闯禁行路,交管局采取了增设路面文字辅助标志的办法提醒广大车主不要闯禁行路。他们在全市92条禁行路两端的路面用热容标线漆施划“单行道”及导向箭头,进口处用白色标线文字,出口处用黄色标线文字,以示区别。通过对电子警察抓拍的违法记录分析,施划地面文字标线前后闯禁行路的违法车辆,第一个月就由上个月的12000多次,下降到了8000多次,降幅达30%,并且还在呈下降趋势。
轻微交通违法行为是罚款呢,还是“警告”处理?南昌市公安交管局通过分析得知,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人大多不属于主观故意违法,这些驾驶员大多具备良好驾驶素养,“警告”处理既能达到教育处罚的目的,本人也乐意接受,而且对于缓解接通,营造良好的警民关系大有裨益。为此,经过梳理,作出了对未造成严重危害后果、不影响道路正常通行、经民警指出后的机动车驾驶人未随车携带驾驶证、行驶证,经核实确有有效证件并随后及时提供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或检验合格标志,经查证属已投保法定险种且在有效期内或属检验合格有效期内的;车辆号牌被盗,驾驶人持有被盗报案笔录,7日内未补领号牌或申领临时号牌的;实习期驾驶人驾驶机动车未按规定粘贴实习标志的;货运机动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20%的;在城区道路上设置单行道1个月内,机动车驾驶人无意驶入禁止通行路段的;外地驾驶人驾驶外地车辆因不熟悉道路情况,误入单行道或禁止通行路段的(电子警察执法除外);机动车在向社会公开的83条城区道路之外的道路、在无禁停标志的道路、在法律法规明令禁止停车的道路之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停放且影响其它车辆或行人通行,驾驶员在现场的等8种交通违法行为实施书面警告处罚的决定,在《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罚款金额栏处填写“警告”,并录入该驾驶员行驶记录档案,开启了交警温馨执法的先河,受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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