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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日报:对统一社保转续制度三种期待 |
2009-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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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政治局5月22日下午进行第十三次集体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主持。他指出,要加强统筹协调和政策衔接,推进各类社会保障制度整合,抓紧制定实施全国统一的各种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完善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管理平台。(5月24日《京华时报》)
长期以来,社保关系迁移受多方限制,地区人口流动性增大和迁徙生活常态性给社保关系流转提出了新要求。一些地区农民工退保引发社保转移话题升温,各地统筹层次不一、管理关系错综、利益纠葛严重等社保关系弊端随之浮出水面。抓紧制定实施全国统一的各种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对通过制度创新,改善民生有着极其重要的指导意义。据悉,《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研究》课题组已在研究审定之中。对此,笔者有三大期待。
一是越快越好,越简便越好。一些地方的农民工之所以退保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保险不能跨地区转接,政府在社保制度改革中要解决好创造良好的社会保险制度环境和法治环境的关键问题。承办部门应提高效率,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难,简化参保程序,改进服务手段,运用现代电子信息技术,引入发达国家唯一社会保障号终身不变、一号多用的方式,让参保与转续更加灵活方便。
二是削峰填谷,需加大投入。现在,公务员和垄断行业的社会保障水平要好于其他阶层,考量到社会收入分配的公平性,在社保转续制度建立中应结合调整社会收入分配一并进行,对高收入者的社保适当调整,与社会总体水平相适应;对社会低收入群体则提高幅度,缺口由各级政府投入来解决。这是社保转续办法建立和运转的前提,否则,实施过程中的利益博弈与纠葛很可能影响执行效率。国家应建立相应的社保转续制度准备基金,制定相应标准,对养老金、医保金的转续过程中地方政府增加的操作成本、参保比例地区差予以适当补偿。
三是户改配套,增强互动性。现行户籍制度是社会保险关系转移一堵难以逾越的高墙,地方政府对社保“划疆而治”的体制难点就在于户籍之别。因户而异的社保体系弊端显露,主要表现在为避免将来承担更多社会保险责任,人为设置门槛,特别不利于保护农民工的社保权利。因此,必须对户籍制度进行彻底改革,才能保障社保转续办法的无障碍实施。而将社保转续办法的核心定位于打破户籍与地域限制,就能使“一夫当关”的户口贬值,倒逼户籍制度改革的破冰,使更多外来人享受公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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