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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高院与长春海关商讨建立行政审判与行政执法互动机制 |
2009-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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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长春5月26日电 为进一步提高海关行政执法水平,切实维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行政审判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与长春海关近日召开座谈会,双方签署了《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与长春海关建立行政审判与行政执法良性互动机制座谈会纪要》。
会议认为,在新形势下,加强行政审判与海关行政执法的良性互动,对于推进行政审判工作和法治海关建设具有积极意义,对于有效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优化行政审判环境具有积极的作用。
会议决定建立信息沟通与共享机制。省高级人民法院及时向长春海关通报重大行政审判工作部署、新颁布的相关司法解释、司法政策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全省海关行政诉讼案件收结案情况、各类案件升降情况;全省海关非诉执行行政案件的受理、处理等情况;省、市两级人民法院向海关提出司法建议的情况;行政审判中发现的海关具体行政行为中存在的普遍或突出问题以及新情况、新问题;海关在行政诉讼中应诉的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其他需要及时沟通、交流的信息。
长春海关及时向省高级人民法院通报新颁布的海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海关进出境监管工作基本情况;重要的海关行政执法工作部署和海关行政执法案件相关情况统计和分析;重大、复杂行政复议案件和容易引起诉讼赔偿的行政执法案件受理、办理情况;海关对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和执行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海关执法过程中发现的具体行政行为存在的普遍或突出问题;其他需要及时沟通、交流的信息。
会议还对建立重大案件以及重要事项协调制度,规范行政应诉行为,倡导海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以及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等内容达成了共识。(李卓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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