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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全国学生资助工作会议在合肥召开 |
2009-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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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5月26日电(记者倪光辉)记者从教育部获悉:2009年全国所有的省(区、市)都要全面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力争覆盖所有的市、县,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贷尽贷”的目标。
日前,教育部、财政部、银监会、国家开发银行在安徽省合肥市联合召开2009年全国学生资助工作会议。会议强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今后应坚持大力推进的主要助学贷款形式。
据介绍,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积极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财政部、教育部、总参谋部研究制定了新的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办法。新的代偿政策主要有六大特点:一是扩大了代偿内容,由原来仅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扩大到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二是扩大了代偿学生范围,由原来的贷款学生扩大到所有毕业生;三是扩大了就业地区覆盖范围,由原来的西部地区扩大到了中西部地区;四是扩大了代偿学生毕业去向范围,由原来的赴地方基层就业扩大到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五是中央财政承担了全国所有大学应征入伍服兵役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的全部经费。六是合理规定了违约责任,违约毕业生不需返还违约之前已发生的代偿金额。新代偿政策对于进一步加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促进大学生就业,改善中西部地区人才结构,优化兵员质量、提高部队战斗力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会议提出,各地教育、财政、银监部门要密切配合,继续按照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新政策、新机制的要求,协调和督促商业银行严格履行投标承诺和与各高校签订的助学贷款合作协议,及时受理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贷款申请;对已受理的贷款申请,要及时审查,符合规定条件的要及时发放;对已签订的贷款合同,要依法履行合同,及时足额发放贷款;坚决杜绝擅自停止发放、减少发放贷款的现象;要进一步加强贷后管理,努力降低违约率,确保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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