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网(中图社)-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中国图鉴社)官方网站

印象中国 中国特色 中国亲民 国家礼仪 全民学习 国家记忆 图文聚焦 行业消息 政策法规
国图工程 图鉴国情 亲民工程 国礼系列 图解国学 图鉴国史 博览古今 地区消息 办事指南
图鉴精品 国情集萃 亲民项目 国礼品鉴 国学精华 国史系列 中图推荐 国际博览 关于我们
首页
当前位置: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 印象中国 >
   中图推荐
亲稳发掘汇报
亲稳发掘汇报软件,采用最先进的网络搜索
·入编邀请
·政治人物:胡锦涛
·政治人物:吴邦国
中国特色总网
推荐内容
热点内容
食品安全是“重罚之下,才有安全”
2009-06-02
今日(6月1日)起,《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根据新法规,权益受损消费者可要求10倍赔偿。有关人士还表示,赔偿标准大大提高,加大了经营者的违法成本,起到震慑作用。

《食品安全法》的处罚标准确有提高,罚款上限从5万元提高到目前的10万元,从违法所得的5倍提高到货值金额的10倍,这也是新法的最大亮点。理论上来讲,赔偿标准的提高确实“加大了经营者的违法成本”,可即便按其最高标准,10万元的罚款能“震慑”到谁?

以“三聚氰胺”事件为例,三鹿集团年产值上百亿元,10万元的罚款连九牛一毛都算不上,又何谈“震慑”?再说这货值金额2~10倍的处罚标准,众所周知,食品消费多是小宗消费,货值鲜能成千上万,即便是“10倍赔偿”,才有多少钱?况且,这还得建立在消费者能顺利维权的前提下。可如今,消费者的弱势地位有目共睹,在博弈力量悬殊之下,消费者维权无异于“蚍蜉撼树”。违法了不见得会被发现,消费者发现了也未必能维权成功,即便维权成功了,“10倍赔偿”对企业商家而言也不过是毛毛雨。“看上去很重”的“10倍赔偿”不过是隔靴搔痒,既不“伤筋”,也没“动骨”。

再看看人家国外,德国亨特格尔公司曾被查出其孕产妇奶粉和婴儿豆粉中有“坂歧氏肠杆菌”,结果向消费者支付高达1000万欧元的赔偿金。在美国,惩罚性赔偿制度对食品企业而言也极具威慑力。可我们的“10倍赔偿”,形重实轻,能“震慑”谁呢?

食品企业和经销商造假也好,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也罢,无非为了追逐利润,如果我们的法规体系健全,对食品违法处以重罚,尤其是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当铤而走险获得的利润不及惩罚性赔偿的时候,企业商家自然会衡量得失,不再冒险。

所谓“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对于食品安全而言,就是“重罚之下,才有安全”。

 相关链接
·南京玄武湖国庆换新装迎八方客
·西康铁路复线首座桥梁成功架通
·上海东方明珠电视塔迎来第5000万名游客
·武汉铁路今日迎来客流高峰
·北京怀柔:国庆佳节忙秋收
·“纳沙”影响南宁趋于结束
·中国航天专家在国际宇航联大会上获两项大奖
·客运值班员 假日更忙碌
·坚守急救 我工作我快乐
·湖北举办纪念辛亥革命100周年摄影展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电话:010-63085539 传真:010-63083953 地址:北京市复兴路65号4楼
技术支持: 中华职工学习网网络中心  北京政研院 京ICP备09110630-3号 京公海网安备110108000956号
中国特色推进联盟旗下网站:中国图鉴 中国年鉴 中国国情 中国特色 亲稳舆论 中华职工学习网 全国创争总网 国礼卡 福利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