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对近期收集的网民意见建议进行了归纳整理,初步梳理出13个需要研究的问题交有关部门办理。截至目前,承办部门已对10个问题提出了相应处理意见。在今天上午的新闻发布会上,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就这10个问题作了回应。
——关于“打官司难”问题。网民意见较为集中的是,一些基层法院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
发言人: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将加强对各级人民法院司法为民、司法便民工作的监督与指导,督促检查各级法院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便民工作的指导意见》情况,进一步落实司法便民措施,促进司法作风转变。
——关于行政诉讼立案难问题。网民们反映,告政府部门,法院可以毫无任何理由地拖延,不受理、不立案、不裁定。
发言人:最高人民法院将加大对行政立案工作的监督力度。对无正当理由的拖延受理、不受理、不立案、不裁定等违法行为和错误做法,要坚决纠正;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肃处理。
——关于审判委员会改革问题。网民们建议审判委员会下设两个专业委员会,设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规范委员发言顺序。
发言人:对此问题,最高人民法院2007年9月17日通过的《关于改革和完善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制度的实施意见》已有规定。根据该《实施意见》,除基层法院以外,人民法院可根据需要设立刑事审判专业委员会和民事行政审判专业委员会,并对审判专业委员会的任务、工作程序和表决制度等作出了规定。该《实施意见》第十二条规定,委员应当独立、平等、充分发表意见,并应当记录在卷;委员发表评议意见后,应当按照多数意见作出决定等。
下一步,最高人民法院计划制定《关于进一步完善人民法院审判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对这些问题再做进一步规范。
——关于执行难问题。有的网友反映案子多年没有执行。
发言人:针对这类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将在继续做好当前正在开展的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快推进执行体制、机制改革,建立法院上下联动、内部分权制约、外部各部门协调配合的执行工作新体制、新机制,努力破解执行难题。
——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问题。有的网友提出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工作存在走过场的现象。
发言人:近年来,各级人民法院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的要求,确保法定范围内的案件必须有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同时,力求使参与审判的人民陪审员真正做到“既要审,又要判”,让人民陪审员在庭审、评议等案件审理环节中对事实认定、法律适用问题充分发表意见。对可能影响人民陪审员发挥作用的各种问题和障碍,有针对性地制定相关管理措施加以排除,有效地保证了陪审案件数量和质量。据统计,2008年,全国55681名人民陪审员共参与审理案件505412件,占普通程序案件总数的22.48%,参与审理案件数量与2007年同期相比上升了34.05%,产生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当然,这项工作还存在一些需要完善的地方。最高人民法院将按照中央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以及《人民法院第三个五年改革纲要》的统一部署,认真做好人民陪审员增选工作,尽快制定下发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相关司法解释,完善人民陪审员的管理制度,确保人民陪审员依法履行职责,确保司法民主和公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