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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地税给办税服务厅“定规矩” |
2009-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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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广州6月8日电 广东省地税局组织编写了《广东地税办税服务厅规范手册》,并在6月1日以粤地税发〔2009〕109号文的形式通知各地贯彻执行。
办税服务厅是税务部门的窗口单位,位处纳税服务工作的最前沿,编写《广东地税办税服务厅规范手册》是为了建立健全专业高效、环境舒适、管理规范的办税服务厅体系。据了解,手册共分七章二十八节,总计1万5千余字,对办税环境建设规范、窗口人员行为规范、涉税事项服务规范、“一站式”服务规范、多元化服务规范、办税服务厅考评规范等内容作出具体细化和规范要求。
规范手册对窗口人员的行为,包括岗前准备要求、工作纪律、服务用语、着装仪表规范等,均作了详细的规范。规范手册还对涉税事项服务、咨询辅导及导税服务、“一站式”服务等进行了明确规范。如定义“一站式”服务为纳税人在办税服务厅内一次性完成涉税事项或一次性被告知办理涉税业务的有关事项。定义一次性告知制度为承办人对纳税人办理或咨询岗位职责范围内的涉税事宜,应一次性告知其所办事项的依据、时限、程序、所需的全部资料以及不予办理的事项、依据等信息,告知形式可根据需要自行设置告知单(表)等。而“二次优先”定义为由于办税服务厅突发事项、电脑网络故障等特殊原因,导致纳税人未能正常办理有关事项或由于其他原因需重新进行排队等候的,办税服务厅应提供“二次优先”服务。
规范手册要求各地办税服务厅可结合实际,增设适应不同需求的个性化服务项目,如免填单服务、预约和提醒服务、弱势群体便利服务、办税窗口延时服务、办税高峰期分流措施、急事急办服务和适度补偿服务等等。
广东省地税局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编写执行《办税服务厅规范手册》,是广东地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优化纳税服务,完善税收管理的积极举措。(邓圩姚波覃干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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