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连续发生的几起重大事故及灾难,紧揪着国人的心:6月4日23时,海南三亚绕城高速公路迎宾隧道发生塌方事故,致使8名工人受困,历经两天抢救才得以脱险。6月5日8时许,成都一辆公共汽车在立交桥下发生燃烧事故,当时致25人死亡,76人受伤。6月5日下午,重庆市武隆县铁矿乡山体垮塌,致72人下落不明,至今仍在解救中。
一个国家一个地区的公共安全,直接与每个公民的安全息息相关;一个国家一个地区政府对涉及公共事故应急处理得如何,直接影响到这个国家或地区的对外形象。正因为如此,每个国家或地区的管理者非常重视公共安全工作。我国也不例外。在这几起突发事故处理中,从党中央国务院到省市党委和地方政府,表现了积极组织应对的能力。这几起突发的重大事故,也令国人不得不思考如何应对公共安全问题,纷纷为公共安全献计献策。
其一,要想最大限度减少公共事故,保证公民生命和财产安全,首先是各级政府的管理者要把公共安全放在各项工作中的重中之重。促进社会进步和发展的根本目的是什么?说到底是为了人,改善人类的生存状态。所以我们的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应该是为了人。正基于此,我们党和政府确立了“执政为民”的理念。在这个理念下,凡涉及公共安全的问题,决不能等闲视之,要有“民陷水火,如己陷水火”的爱民之心,真正把公共安全工作放在重要地位抓好抓细。
其二,要想最大限度减少公共事故,保证公民安全,重要的是要建立即时排查隐患的机制。实际上,大多数事故在发生前都有其征兆的。比如,山体或隧道崩塌前,是有其前兆的,或山体承重失衡,或隧道出现裂痕;汽车燃烧,要么是漏油,要么是车况不符合要求,要么就是人为因素,等等。只要我们的相关人员有防患于未然的意识,即时排查隐患,就可最大限度地减少恶性公共事故发生,保证公民生命财产安全。
其三,要想最大限度减少公共事故,保证公民安全,还应该建立群防机制。尽管我们各级政府部门大都设有安全机构,有专人负责安全工作。但仅靠一个安全部门的几双眼睛,排查隐患毕竟有限。如果发动群众都来注意公共安全,千千万万双眼睛发现安全隐患的功力就会大大提高。我们不妨设立排查隐患奖,鼓励群众关心公共安全,即时参与排查公共安全隐患。这样做,就可最大限度地减少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公共事故。
我国是一个经济社会正迅速发展的国家,也是生产事故发生相对比较频繁的国家。应该说,党和政府为减少生产事故近些年采取了诸多卓有成效的措施,包括最近经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关于实行党政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对减少人为重大生产事故发挥了作用。但是随着最近公共安全问题的凸现,关注公共安全问题又严峻地摆在各级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面前。公共安全,涉及千家万户,需要在全社会警钟长鸣,协同应对。(作者王谨系本报高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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