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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蔡继明建议:经济适用房应变售为租 |
2009-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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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历了去年一年由热转冷的市场变化,住房问题依然成为今年两会的热点话题。房价调整为什么动作迟缓?如何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如何通过房地产市场拉动内需?两位全国政协委员提出,停止经济适用房建设,大量兴建廉租房。
我国目前的住房保障体系包括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和两限房。但普通人对住房保障似乎并不满意,数量少、分配不公等问题一直为人诟病。
“就一个国家来说,政府有一个很重要的责任,是要提供合理的住房保障体系。”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蔡继明表示,首先要保证这个社会里收入最低的、最贫困阶层的住房需求。他们不但买不起房,甚至租不起房,就要给他们提供廉租房,让他们在住房上花更少的钱。
但我国目前廉租房建设刚刚起步,大多数地方是在2007年之后才开始廉租房的规划、建设。在一些人口过千万的大城市,一年也仅建几千套廉租房。
不仅如此,据蔡继明介绍,在一些城市,申请廉租房的条件也限制得很苛刻。有一个城市规定,要申请廉租房,要求夫妻双方年龄在60岁以上,拿低保,家庭成员中有残疾人。“这样的条件太苛刻了,满足这样条件的一万个人可能都挑不出一个。”
廉租房情况不理想,经济适用房的情况也不尽如人意。据了解,在北京的一些经济适用房小区里,豪华轿车比比皆是。
“经济适用房和两限房的初衷是好的。”蔡继明说,其目的是为了解决“夹心层”的住房问题。所谓“夹心层”,指的是买不起商品房,申请廉租房又不符合条件的消费群体。
但蔡继明认为,在经济适用房和两限房的建设过程中出现了许多问题。大量经济适用房被分配到一些高收入人手中。而经济适用房在建设过程中占用了大量公共财政的资金。公共财政的这笔钱本应用于解决社会最弱势群体的住房需求。“如果最终社会最弱势群体没有得到,反而让不该得到的人得到了,大家自然会有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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