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12日(星期五)上午10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行新闻发布会。请稽查局副局长崔恩学介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积极配合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刑事案
件 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不断加大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行为的力度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中国青年报记者]打击假劣药品,前一段时间,咱们有13个部委一起开了一个部际联席会议,请问这个部际联席会议目前运转怎么样?对打击假劣药品能够起到什么样的作用?
[崔恩学]
谢谢记者的提问。从依法监管的角度来讲,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着监督药品,依法打击制售假药劣药的违法行为的职责。但是现在随着形势的发展,制售假药劣药违法犯罪活动也有一些新的变化,特别是我们通过最近一系列的案件剖析发现,现在制售假药劣药违法犯罪活动有这么几个特点,当然我说的不是很全,但是是有代表性的。比如说他往往通过一些有相当影响的媒体和互联网,进行假劣药品的宣传,然后再通过邮购、快递的方式,直接面对消费者,很少经过中间合法的流通渠道,采取的都是点对点的方式,很难去查。这种情况给取证、调查都带来困难,近期的几个案件都有这样的特点。这就说明目前对假药劣药的打击,完全依靠一个部门,在某些方面已经很困难了。正是由于这样的情况和原因,所以国务院希望打击假药劣药的违法犯罪活动当中,有关部门能够相互协调,形成合力。比如说互联网的问题,有互联网的监管,有互联网的主管部门,包括媒体广告的宣传,有广告的监督机关,也有媒体的管理机关等等。基于这种情况,经报请国务院同意,成立了卫生部牵头,由公安、质监、工信部、食品药品监管等十几个部门组成的打击生产假药部际联席协调会议,5月15日已经召开了第一次工作会,大家基本上议定了一些相关的办事程序、主要部门的职责,以及下一阶段开展的专项打击活动。我们现在初步准备在六月底之前召开第二次会议,我们现在已经在开展相关的准备工作。召开第二次会议的方案已经上报。我们想针对当前制售假劣药品行为的特点,在打击生产销售假药劣药部际协调会议机制的框架下,各个部门联动,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共同配合,打击假药。
[凤凰卫视记者]
最近听说抗流感的疫苗已经研制出来了,最迟什么时候能在市场上买到?另外这个疫苗如果使用的话,对于抵制流感有什么样的作用?能不能有效防治流感?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新闻发言人
颜江瑛]你这个问题,6月8日的新闻发布会都已经发布了。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职能,现在首要的问题就是保障甲型H1N1流感疫苗的安全有效和质量可控,这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企业要共同面对的。这是一种新型的病毒,不能说仅仅急于疫苗上市,最重要的是保障疫苗的安全有效和质量控制。我国这11家甲型H1N1流感疫苗的生产企业,产能和技术研发力量都能做到按照计划来研制和生产甲型H1N1流感疫苗,现在主要的任务就是保障研制和生产出来的疫苗安全有效和质量可控。你所说到上市销售,现在的疫苗是作为国家的战略储备,国家有关部门,比如说卫生部门要制定接种人群的策略,工信部和发改委作为储备计划来制定,所以疫苗的上市和使用,都是由相关部门来确定的。作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我们一定确保疫苗的安全有效和质量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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