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贪忠魂:追记河南郸城县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局长陈海宏 |
2009-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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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贪骁将陈海宏。
李中东摄
一马平川的豫东大地上,人们争相传颂着一个响亮的名字——陈海宏。
1967年1月出生的陈海宏,生前任郸城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反贪局局长。2009年春节前后,他带领干警夜以继日查处贪污贿赂案件10件,终因积劳成疾,2月23日引发脑溢血,不幸去世,年仅42岁。
无私无畏勇办大案
“我们反贪局的职责就是按照党和人民的要求,查办好贪腐案件,保一方净土。不查贪官,要我们反贪局干什么?”
2007年5月,在查办原县残联理事长潘某案件时,陈海宏发现,这个20多人的单位,竟然多出21人领着工资不上班。“吃空饷”现象在其他单位是否也存在?
很快,他写出了长达几十页的专题报告,引起周口市和郸城县的高度重视,县里成立专案组,在全县开展清查工作。陈海宏带领20多名干警深入113个单位,逐一排查核实。
清查工作不可避免触及到一部分人的利益。一个好友找到陈海宏,求他关照妹妹的编制问题,陈海宏说:“你妹妹也是我妹妹,不拿这份工资,心里更踏实些。”有人看送礼说情不行,就威胁说:“你老婆孩子、亲戚朋友都在郸城,不要把路都走绝了!”然而,陈海宏毫不畏惧,仅用60天就立案查处6案7人。仅此一项,每年就为县财政减少损失1000多万元。县委、县政府对检察院通令嘉奖,陈海宏敢于碰硬的名声也传开了。
2007年7月,他查办的原扶沟县委常委、组织部长王某受贿73.1万元和194.9万元财产来源不明案被评为“全省十大精品案件”。
自2006年担任反贪局局长以来,陈海宏办理贪污贿赂、挪用公款案件67件72人,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400多万元。
关注民生秉公执法
“不管大案小案,只要涉及群众利益,都要给人民群众一个满意交待。作为一名检察官,看到有人利用职权坑害老百姓哪能不管?”
2002年1月的一天,精神恍惚的姑娘朱某走进郸城县检察院。原来,这位未婚女青年被县公安局巡警队队长张兴才等4名警察以有卖淫行为传唤到宾馆,屈打成招并罚款2000元。父母知道后与其断绝了关系,未婚夫也向她退了婚,她准备以死证明清白。
陈海宏迅速展开调查,带朱某到医院检查,结果证明朱某为处女。经过斗智斗勇,张兴才等人在铁的证据面前不得不供认了他们非法拘禁、威胁殴打并私自罚款的行为。后来,4人被依法判刑。
这起震惊当地的“处女卖淫案”结案后,陈海宏又多次做朱某家人和未婚夫的工作。2002年年底,朱某和丈夫为陈海宏送来了结婚喜糖。
2007年3月,城关镇村民反映村委会副主任黄某挪用土地补偿金问题。陈海宏带领干警连夜调查取证,5天时间走访100多人,查清了事实,在村民大会上把15万元补偿金及时发放到村民手中,制止了一起可能引发的上访事件。
自1993年实行年度考核以来,陈海宏连续15年被评为优秀,先后5次被省、市表彰为优秀检察干警,6次荣立个人三等功,多次荣获优秀共产党员称号。他所带领的科室6次荣立集体三等功,两次被市检察院表彰为文明科室。
无私奉献忘我拼搏
“奔波是一种快乐,工作是一种享受。只有把有限的生命融入到自己热爱的检察工作中,我的生命才有意义。”
早在10年前,有一次陈海宏到乡下办案,同事发现他经常手捂胸口,十分痛苦,检查发现是结核性胸膜炎,医生从他胸腔内抽出一瓶积水。2005年,在一次办案时他又突然晕倒,鼻子血流不止,被诊断为肾上腺瘤引起的高血压,建议立即手术。他却说:“没事的,等这个案件办结再说吧。”为了办案,陈海宏长期透支着健康。
今年春节前,陈海宏又集中查办10件贪污贿赂案,最重要的是省检察院移交的原河南农信社驻漯河办副主任杨某等挪用公款600万元的大案。3名主犯畏罪潜逃,案件陷入僵局。
当时已是农历腊月二十九,陈海宏和干警们24小时连轴转,而后踏上追逃征程。年后上班第一天,他带人再次出征。经过5个昼夜的追踪、蹲守,2月5日,在北京成功抓获1名犯罪嫌疑人,并连夜押回突审。
2月14日,为追捕最后1名犯罪嫌疑人,陈海宏赶赴武汉,又折郑州,经过几天“蹲守”,20日19时,终于将其抓获,并连夜突审。
23日8时34分,体力极度透支的陈海宏突发脑溢血倒在办公室里。在与死神顽强抗争了十几个昼夜后,于3月10日抢救无效不幸去世。
3月12日,郸城县小雨淅沥。10多万市民自发涌上街头,冒雨站立街边,泪送陈海宏。
陈海宏从检25年的崇高精神和事迹,深深地感动着人们。河南省人民检察院为陈海宏追记一等功,号召全省检察干警向他学习。河南省委追授他为“优秀共产党员”。5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追授他“全国模范检察官”称号。
短短一生,陈海宏把检察工作演绎得绚丽多彩。
凭着对党、对人民的无限赤诚,他用年仅42岁的生命树立了一面检察官恪尽职守的光辉旗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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