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广州海事法院就网络热议的“公费出国旅游”一事作出回应:网上流传的6人12天考察南非、埃及、土耳其三国,人均花费8万元属实,但“费用未超预算”,是考察“顺途”、“就近”参观当地风光名胜。
广州海事法院的这位“新闻发言人”,表面看来,说话理直气壮,滴水不漏,但稍加推敲,就不难发现其含糊其辞之处。
在此,姑且不论出国考察费用是否超过预算,单就“顺途”、“就近”参观国外风光名胜而言,就很有必要作如下追问。
首先,出国考察期间,相关官员观赏何处风光属于“顺途”,参观哪处名胜算是“就近”?能否逐一列出?
其次,访问约翰内斯堡市法院、拜会开普敦地方法院等,与“顺途”、“就近”参观国外风光名胜,分别花了几天时间?
再者,“顺途”、“就近”游山玩水,总共支付了多少交通、食宿或其他费用?在人均8万元中所占比例是个什么情况?
若想为官员考察团自证清白,广州海事法院不妨对上述问题作出公开回应。当然,也可以委托旅行社如实公布具体行程与相关开支的原始凭证。不然,哪怕官腔打得再圆滑,怕也是枉然。(徐林林)
广州海事法院回应质疑:人均8万未超预算
“稻草人”式审批岂能杜绝公款出国旅游
出国考察人均八万没超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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