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网(中图社)-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中国图鉴社)官方网站

印象中国 中国特色 中国亲民 国家礼仪 全民学习 国家记忆 图文聚焦 行业消息 政策法规
国图工程 图鉴国情 亲民工程 国礼系列 图解国学 图鉴国史 博览古今 地区消息 办事指南
图鉴精品 国情集萃 亲民项目 国礼品鉴 国学精华 国史系列 中图推荐 国际博览 关于我们
首页
当前位置: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 印象中国 >
   中图推荐
亲稳发掘汇报
亲稳发掘汇报软件,采用最先进的网络搜索
·入编邀请
·政治人物:胡锦涛
·政治人物:吴邦国
中国特色总网
推荐内容
热点内容
药监局:代言假药涉嫌共同犯罪将移送公安机关
2009-06-15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局副局长崔恩学今天称,中国将不断加大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行为的力度,对提供资金、账号、发票、许可证件等和提供生产经营场所、邮寄等便利条件以及提供广告宣传等涉嫌构成生产销售假劣药品共同犯罪的将向司法机关移送。

  崔恩学在此间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与公安、司法机关加强沟通,建立有效协作机制,在向公安机关移送的同时,要按照国务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妥善保存所收集的证据,依法向公安机关提供规定的材料,同时抄报同级人民检察院,以便对移送的情况进行监督。

  他强调,对药品中出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情况的,可以不需经过检验,就可向司法机关进行移送。这主要包括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避孕药品、血液制品或疫苗,以孕产妇、婴幼儿、儿童或者危重病人为主要使用对象以及属于注射剂药品、急救药品。另外还包括伪造处方药生产许可证件和批准文号的案件。

  今年五月十三日,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会签的《关于办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办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刑事案件法律适用中的一些疑难问题。这是为依法惩治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犯罪,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一项重要举措。(记者曾利明)
 相关链接
·南京玄武湖国庆换新装迎八方客
·西康铁路复线首座桥梁成功架通
·上海东方明珠电视塔迎来第5000万名游客
·武汉铁路今日迎来客流高峰
·北京怀柔:国庆佳节忙秋收
·“纳沙”影响南宁趋于结束
·中国航天专家在国际宇航联大会上获两项大奖
·客运值班员 假日更忙碌
·坚守急救 我工作我快乐
·湖北举办纪念辛亥革命100周年摄影展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电话:010-63085539 传真:010-63083953 地址:北京市复兴路65号4楼
技术支持: 中华职工学习网网络中心  北京政研院 京ICP备09110630-3号 京公海网安备110108000956号
中国特色推进联盟旗下网站:中国图鉴 中国年鉴 中国国情 中国特色 亲稳舆论 中华职工学习网 全国创争总网 国礼卡 福利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