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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些问策于民 改革就会少些波折 |
2009-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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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让公众先“听”再“证”,让各种利益充分博弈。公共政策调整前不公开、不讨论,等遭到质疑再否认,或者执行中出现问题再纠正,不但成本大,还损害公信力。 当前,一些公共政策改革方案的出台,走的往往是这样一条线路:先是小道消息满天飞,却不见公开征求意见稿。看到公众意见很大后,有关部门或是出面否认,或是默不作声。 以住房公积金为例,制度建立至今已有10余年时间,现在情况变化很大。为了适应新变化,一些地方对公积金政策作出了不同程度的调整。但由于缺乏事前的问计于民,导致公众意见不小。 再如事业单位养老金改革,据说最初方案是向企业靠拢,引起强烈反弹,随后有关部门便否定了这一说法,说具体方案尚在调研之中。然而让人不解的是,有媒体报道说,这项改革工作已经在一些地方开始试点。 类似公积金、养老金、医保等公共政策的调整和改革,因为事涉公众利益,理当慎之又慎,至少要敞开大门,公开征求公众意见,特别是相关利益群体的意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再拿出方案。从知情权来说,这是让利益攸关者知道自己的切身利益可能有调整了;从参与权来说,这是让公众参与公共政策的制订,所谓“我的公积金我自己做主”。 然而现在一些公共政策的调整,既没有问计于民,也没有征求利益当事者意见,基本上处于闭门造车状况,改革似乎成了小众或某个部门的事,公众、媒体只能通过其他非正常渠道了解。于是有的公共政策调整时,小道消息在坊间已是风传,有关部门依然守口如瓶。当公众意见过大时,甚至出面否认有这回事。如此改革,既显得被动,又影响进程。 要想化被动为主动,就应当在公共政策调整前进行“听证”,让公众先“听”再“证”,让各种利益充分博弈。在吸纳了公众意见、尤其是利益相关者的意见后,认为改革方案可行,再进行调整。这样虽然不能保证让所有人满意,但至少可以让多数人接受。价格听证会的某些做法可以借鉴。一些公共产品涨价前大多会有听证会,虽然基本上都成了涨价会,但听证程序的存在,多少能起到一定的制衡作用,总比“想提价就提价、想提多少就提多少”要强得多。这种“听证”程序,这种敞开门纳民意的思维,值得肯定。 具体到公积金政策,确实有必要根据现时情况作出调整。比如按月提取与以前的半年提一次相比,无疑会便民;但倘若再留个“尾巴”,则又会带来新的不便,而且抵消了按月提取的好处。再如现在都在说区域一体化;但如果异地购房了,却不能异地支取公积金,又谈何一体化。公积金政策的调整说到底是为了便民,为了方便市民提取使用,而不是仅仅方便管理。因而,是否一定要存留半年余额?除此之外有没有其他措施,既能保证公积金政策正常运营,又能让市民满意?拿出来让公众讨论,效果或许会更好。 兼听则明,偏信则暗。事关“公”者,宜开门决策,而不是闭门造车。公共政策调整前不公开、不讨论,等遭到质疑再否认,或者执行中出现问题再纠正,这样不但成本大,还损害公信力。事前多些“听证”,多些问策于民,改革就会少些波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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