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表:新华社受权发布《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新华社发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简称医改文件),把医疗保障体系与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并列为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4大体系,并把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摆在近期5项重点改革的第一位,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医疗保障事业的高度重视。医改文件在总结既往经验的基础上,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问题为重点,对医疗保障制度建设进行了全面部署,提出了许多新理念、新政策、新要求。
(一)明确了全民医保的目标。
(二)确定了医疗保障体系“三纵三横”的整体构架。
(三)规定了实现医疗保障制度覆盖全民的主要措施。
(四)作出了提高保障水平、减轻群众负担的政策安排。
(五)指出了基本医疗保障管理运行机制的探索方向。
(六)提出了加强医疗保险管理服务水平的具体要求。一是探索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基本医疗保障管理制度。二是建立异地就医结算机制,制定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解决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跨制度、跨地区转移接续问题。三是完善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实现医疗保险、医疗救助与医疗机构信息系统的对接。四是适应政府公共管理的新机制,探索医疗保险管理机构进行委托管理服务的新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