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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30万公务员建诚信档案 |
2009-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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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哈尔滨6月16日电(记者吴齐强)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须提供“信用证明”,公务员提拔考核,一键上网查询,组织、纪检、公安、法院、金融、税务等部门掌握的公务员基础信息、岗位职责和履职信息以及社会公德信息一目了然。记者从黑龙江省诚信办获悉,为加强政府诚信建设,提升公务员诚信水平,该省开始筹备建设公务员诚信档案。各级组织和人事部门在对公务员使用、晋职、奖惩、考评时,要将诚信档案信息作为一项重要参考依据。
《黑龙江省公务员诚信档案建设工作方案(试行)》日前已由黑龙江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诚信办联合下发。黑龙江省诚信办已着手制订《公务员诚信档案征集使用管理办法》。本着“先易后难、注重实效”的原则,今年年底前,完成省直政府系列、各市(地)公务员诚信档案平台信息归集工作,明年初开始启动建立党委系列及县、乡级公务员诚信档案建设,到明年年底,我省公务员诚信档案建成并正式运行。
黑龙江省公务员诚信档案建设特点突出:一是“覆盖面广”,凡党委、政府系列且干部管理权限在省里的公务员都纳入公务员诚信档案建设范围,涉及全省近30万名公务员。二是“信息项全”,按照全省统一、规范、固定的数据格式,整合组织、纪检、人事、法制、公安、法院、金融、税务等部门掌握的公务员基础信息、岗位职责和履职信息以及社会公德信息,其中包括公务员考核、奖励信息、惩戒处分信息、廉政方面信息、行政不作为或违法行政信息以及信贷信息、治安处罚信息、交通违法信息、民事判决信息、考试作弊信息等二十余项,从而全面反映公务员信用状况。三是“应用性强”,各级组织和人事部门在对公务员使用、晋职、奖惩、考评时将公务员诚信档案信息作为一项重要参考依据。四是“公开度高”,档案信息除涉及个人隐私等不便公开的信息外,其他信息均对外公开,接受群众、社会广泛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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