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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星航空有望起死回生 破产重整申请获法院受理 |
2009-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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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昨晚七时由上海宇界实业有限公司和武汉东星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正在进入破产程序中的东星航空可望破产重整,今天上午8∶30两家公司的代表及有关人员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四庭递交东星航空破产重整申请,并获法院受理。据悉,东星航空是中国第一家进入破产程序的民营航空企业。东星航空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总部设在武汉。在今年3月15日停航前,以经营国内和地区性航线为主。停航前,东星已订购28架全新空客320大型飞机。其中,有9架已投入运营。由于经营不善等原因,东星航空被宣布进入破产程序。东星航空进入破产程序后,原投资者武汉东星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积极寻找战略合作者,努力按照国家新颁布的《破产法》规定精神通过破产重整后债务和解实现自救,并经多方努力与上海宇界实业有限公司达成战略合作协议。根据协议,重整后的东星航空中,原东星航空股东的全部股份将不超过15%,同时由宇界公司向全球遴选高级管理团队负责重整后公司的经营,并同意重整后的东星航空将根据宇界公司的意见进行更名。双方还同意重整成功后的东星航空经营地和主运营基地的选址将充分尊重湖北省、武汉市人民政府、中国航空集团、东航湖北分公司、南航湖北分公司意见。据新股东宇界公司新闻发言人表示,东星航空破产重整方案包括:战略投资人对东星航空的一期注资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后期注资不少于3亿元人民币;增加东星航空的注册资本金提高公司资信度,重整后的注册资金不少于10亿元人民币。该方案还包括:最大程度保护其他债权人的利益,恢复运营后对前期拖欠员工的工资、福利将一次性的支付。欠国家和地方的税收将分期逐步清偿,对普通债权人的首期偿付率将不低于10%;最大程度保护职工的利益,对东星航空未被国航湖北分公司接受的管理层和员工,按照完全自愿的原则全部无条件接受,并承诺待遇高于国有航空公司一定比例,从而稳定主要经营人员和专业骨干人员,重点稳定飞行队伍;以最大程度作好飞行安全管理和明晰市场定位和重新设定发展规划与经营策略等。有关专家认为,东星航空破产重整利国利民意义非常大。一方面有利于对投资者负责,对消费者保护,另一方面有利于债务人和债权人。同时,还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和航空市场竞争格局的优化,防止垄断。东星国旅和上海宇界在新闻发布会上呼吁:有关方面能对他们的破产重整申请予以支持。据了解,目前围绕东星航空是否该最终破产,中外债权人意见分歧:国外债权人要求东星破产清算,而国内债权人则坚持应对其破产重整。作为破产管理人的武汉法院,已经解除了东星航空与美国通用公司之间的飞机及发动机租赁协议,并由此认为东星航空已经失去了重整的事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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