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60年:中国人表达权从“解冻”到“解放” |
2009-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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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主进程,在新中国六十年之际来到了加速前进的关口,与上层主导深化的“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相呼应,在民间,一个中国特色的公民社会正在蓬勃兴起。
六十年来,更多的中国人从不会说、不能说、不敢说,到珍视的表达权,勇敢并益发熟练地发出声音;汶川地震、北京奥运让二00八年的中国被命名为“公民元年”,中国人在积极投身社会、国家事务中重新认知生命的尊严与价值,唤醒的公民热情,为社会增添了无尽的活力;越来越多的中国人,用自己的眼睛注视国家、社会的各个角落,它们汇聚成一股空前的参与、建设和监督的力量,让中国走到阳光与目光下,不断探寻各方的良性互动,以求形成社会向上的合力。
中国因此而不同。
中国人大声说话
表达权从“解冻”到“解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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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已过去近六年,“熊德明”这个名字还是会不时地被提及。二00三年,这位割完猪草回来的重庆山区农妇面对前来视察的国务院总理温家宝,鼓足勇气反映当地包工头拖欠农民的工钱一直不还,孩子们的学费都受到了影响……
质朴的“大实话”让熊德明一家当晚就拿到了拖欠一年之久的工钱,也成为为农民工追讨欠薪的“风暴”起点。各地政府此后纷纷出台针对欠薪企业主的惩罚措施,保证农民工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初中文化的熊德明或许不知道表达权为何物,但毫无疑问,她在六年前引发一场“风暴”的表白,是在行使表达权这一公民基本权利。然而,对于习惯于在公共场合保持沉默的多数中国人而言,谨言慎行、只做不说被看作是当然美德。在新中国成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全能”政府几乎替代了社会表达,普通民众的表达空间和渠道几近于无。
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畅通各种渠道保障公民表达权
今日(13日)发布的中国首份国家人权行动计划支持,要采取有力措施,发展新闻、出版事业,畅通各种渠道,保障公民的表达权利。
━━加强对新闻机构和新闻记者合法权利的制度保障,维护新闻机构、采编人员和新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法保障新闻记者的采访权、批评权、评论权、发表权。继续推动电视台、广播电台、互联网以及报业的改革与发展,到2010年,千人日报拥有量力争达到90份,报纸普及率达到每户0.3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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