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委书记徐光春,日前在全省机关党的建设工作暨“七.一”表彰电视电话会议上说:“现在,我们有些党员干部说的话,做的事,违反党的原则,损害人民利益,既坏了党的形象又伤了人民的心,必须引起高度重视。”(25日《人民日报》
“坏了!”“伤了!”这两个词,从一位省委书记嘴里说出来,措辞又如此严厉,显然是在怒击警钟了。
这个示警,体现在以下两个字:
首先是:“为”。
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我们党已经成立88年了,在全国执政也已经60年,之所以能团结和带领各族人民,创造了一个又一个的辉煌,自豪光荣地屹立在了世界之林,其根本原因,就是因为始终如一地践行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个宗旨,得到了老百姓们的衷心爱戴和拥护。
但,随着环境的转换、形势的发展、观念的变异,毛主席在建国伊始就提醒全党警惕的“糖衣炮弹”,“俘虏”了我们相当一部分干部,贪官、恶官、色官,因此而出。
在估计这方面的形势时,不要再永远不变地拿所谓“九个指头和一个指头”那样的套话去判断,更不可“高枕无忧”。而应该想一想:“千里之堤”,为何会溃于“蚁穴”?想一想:古人为何要说“水可载舟亦可覆舟”?想一想:邓小平为何会疾呼反腐事关党的“生死存亡”?想一想:党中央为何要对“问责”、“治吏”紧抓不放?
别的无须提,只看检察机关2005——2009年,仅四年间,就查处了各类渎职司法官员9270名(近万人);只看仅今年6月份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中央就查处了4名省部级高官这两例。就不难发现:反贪肃吏,是多么的迫不及待!又是多么的任重道远!
种种问题的关键,其实就在一个“为”。只要把这个“为”字做实做好,像焦裕禄那样将人民放在心上,做到“意莫高于爱民,行莫厚于乐民”,人心就会稳,社会就会宁。
其次是:管。
“为”和“管”,分不开。
对“为”不好,或者压根就不“为”的人,自然该问责:问“不为”的责;对“不为”的人或视而不见、或疏于管,或怕得罪,也该问责:问“不管”的责。
对“贪”、“恶”、“色”,目下的“问责”的确是大大地加强了;相比之下,对“不管”的问责,则就显然重视不够,力度不足。须知,不查、失察,同样也是一种渎职啊!
这方面,我们的党中央不仅在“为民”上,是公仆;在“治吏”上,也是“包公”。委实值得各级各地的官员们,好生学习!
所以结尾时想说:只有真“为民”和严“治吏”,方能如温总理所言:“人民才会让你坐在台上”。 (网友:姚泰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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